如何使用数据推动教育决策的科学化?
2023-02-05
更新时间:2023-02-05 08:14:56作者:百科知识库
正常孕妇应该接受的免疫接种有以下几种:
1.破伤风类毒素。我国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病率较高,是威胁新生儿生命的一大因素。孕妇接种破伤风类毒素可以预防胎儿感染破伤风。
接种方法:在怀孕第4个月注射第1针,剂量为0.5毫升(含5个单位),间隔6周或更长一点时间后注射第2针,剂量同前。第2针最迟应在预产期前4周注射。如果注射时间太接近分娩时间,就不能保证分娩时母体已产生足够抗体。
如果孕妇已感染破伤风,则不宜使用破伤风类毒素,否则可能会引起过敏反应。使用人血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不会引起过敏。
2.狂犬疫苗。在狂犬病流行区,孕妇如被狗或其他动物咬伤,或者在非流行区被疯狗或疑似“疯”动物咬伤,都应注射狂犬疫苗。
接种方法:在咬伤的当天和第3、7、14、30天,各注射狂犬疫苗1针。
严重咬伤如上肢、头面部或身体多处被咬伤者,应立即注射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注射抗狂犬病血清,然后再按上述程序注射狂犬疫苗。
3.乙型肝炎疫苗。主要适用于生活在乙型肝炎高发区、孕妇的配偶或家庭成员有乙肝者等情况。
接种方法:首次注射后,隔1个月、6个月再各注射1次,共3次。如果孕妇本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表面抗体阳性,则不必再注射。
4.乙脑疫苗。注射乙脑疫苗对孕妇、胎儿均无害,但不必常规注射,有必要时可按要求注射。
5.人血或人胎盘血丙种球蛋白。这两种都是被动免疫制剂,适用于已经受到或可能会受到甲型肝炎感染的孕妇。
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免疫接种都是安全的,如水痘、风疹、麻疹、腮腺炎、甲肝都是病毒性减毒活疫苗。还有孕妇应禁用口服脊髓灰质炎疫苗及百日咳疫苗。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凡有流产史的孕妇,为安全起见,均不宜接受任何免疫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