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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予以答复?

更新时间:2023-02-04 18:00:03作者:百科知识库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在多长时间内予以答复?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答复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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