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宪法第八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19:02:55作者:百科知识库

宪法第八十二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宪法第八十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二条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主旨

本条是关于国家副主席工作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国家副主席没有独立的职权,其工作和国家主席的职责紧密联系,主要是协助主席开展工作。副主席受国家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如代替国家主席接受外国使节,代替国家主席进行国事访问,代替国家主席出席重要的国际会议等。但对于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而需要作出的行为,不宜委托副主席行使。

关于国家副主席的职数,宪法既没有规定只为一人,也没有象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的规定那样,可以是若干人。从1982年宪法颁布以来国家副主席的配备情况来看,几届国家副主席均为一人。可以认为,这已成为一个宪法惯例。

本文标签:法律释义  宪法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