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6:04:48作者:
根据《刑法》中的量刑标准来看,在我国要是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所以犯非法拘禁罪的最轻就是判管制刑,而《刑法》中规定的管制刑期在3个月到2年之间,因而对于此罪最轻就是处3个月管制。
一、非法拘禁罪最轻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由于行为人实施非法拘禁行为的过程中还可能实施其他犯罪行为的,因此我国刑法在对非法拘禁罪的处罚上存在着不同的情况:
(一)犯非法拘禁罪,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所谓具有殴打、侮辱情节,是指为实行非法拘禁而在拘禁过程中进行殴打或侮辱。作为非法拘禁罪严重情况的殴打、侮辱是否包括殴打、侮辱行为独立构成犯罪的情形,应当包括轻伤罪和侮辱罪在内,但是不应包括重伤害的故意伤害罪在内,对于过失造成重伤的,应适用非法拘禁罪的加重结果犯之法定刑;故意造成重伤的,则应根据刑法第238条第2款的转化犯规定,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二)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所谓“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仅仅是指过失致人重伤、致人死亡,且不包括以轻伤为故意而过失地造成重伤的情形在内,因为这种情形仍为故意重伤罪的范畴。
(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这种情况,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比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又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就属于这种情况。
二、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
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2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司法实践中,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犯罪处理:
(1)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非法拘禁无辜群众,造成恶劣影响的;
(2)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3)多次大量非法拘禁他人,或非法拘禁多人,或非法拘禁时间较长的;
(4)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精神失常或自杀的:
(5)非法拘禁,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非法拘禁行为侵犯的是公民的人身自由权,而这恰好就是《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当然,对于这样的行为也是要达到了规定的立案标准之后,那么才会被认定为非法拘禁罪,之后按照《刑法》中事先做出的量刑标准,同时结合实际的犯罪情节,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