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8 11:12:14作者:百科知识库
盂县
夏、商时代,传说分天下为九州。按地域区划,盂属冀州。
西周初年,州治变更,盂属并州。实行分封制后,盂属晋国。春秋时期,盂仍属晋国。
战国时期,周定王十四年(公年前455年),智伯灭仇犹。赵襄了五年(公元前453年),智伯又为赵氏所灭,仇犹属赵。
秦置郡县。秦始皇十九年(公元前228年)灭赵国。置太原郡盂县,治在盂丙邑(阳曲大盂)。
汉分天下为30郡,郡上设州,郡下隶县,盂县属并州刺史部太原郡。汉以前,盂县仇犹分治,这时始将盂和仇犹全交为盂县。
三国时期,盂县属并州新兴郡。西晋,盂仍属并州新兴郡。晋以后,盂县为汉、赵、后赵、燕、魏、后燕等国所属。
北魏、隋唐时期,辖治屡有变更。北魏建议无年(公无528年)将盂县东部并入石艾(今平定县),属乐平郡(今昔阳县);盂县西北部(兴道村以北)置抚城县,属定襄郡(参见兴人寺、岳寺魏武定年间造像碑及千佛寺摩崖造像)。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置原仇县(以城北有原仇山故名),治在今盂县城,属辽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原仇复名盂县,属太原郡。唐武德三年(公元620年),盂县西部置乌河县,治在今凌井镇 。贞观元年(公元62年)将乌河县并为盂县,属河东道 、太原的府太原郡。在北魏、隋唐以前,盂县西部之乌河中、上游一带为汉以前的盂县,与阳曲大盂一带为列国之盂邑,今县城以东以南一带,为隋朝之原仇县(即春秋战国时代的仇犹国)。兴道 以北一带为北魏之定襄郡属地,至唐初始统为盂县。
五代时期,盂县为梁、后唐、北汉所属。
宋神宗时,分天下为33路,太原避河东路,盂属太原府。
金兴定年间升为州,受绛州元帅府节制并置刺史,盂县属太原武勇军。
元代因袭金制,盂仍为州,属中书省河东山西道宣慰司冀宁路。
明分天下为2京13省。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降盂州为盂县,属山西省太原。
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升平定为直隶州,盂县与寿阳、昔阳均属平定,至清亡未改。
民国成立以后,废州制,山西设雁门、冀宁、河东三道,盂县属冀宁道 。后道撤消。盂县直属省。
1937年底,盂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属晋察冀边区四分区领导,到1939年又归二分区领导。
1938年1月,日军占领盂县城。全县广大地区均为抗日游击区和根据地。
1942年,由于抗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将盂县划分为盂平(山)、盂阳(曲)、寿(阳)东三个县,并将城东的二,三两个区(1939年划分的)划归平定县属晋察冀边区北岳区一专区,二分区领导。
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盂县城解放(8月25日),盂阳、盂平两 县的原盂县地区复归盂县。
1946年将原划给寿东县的地区仍划归盂县,属冀晋区二专区领导。
1948年又将原划给平定县的两个区亦归回盂县。至此,盂县辖境复原。
1948年8月至1949年8月属晋中一专区领导。
1949年8月1日至20日归阳泉地区领导。后复归晋中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年10月1日),盂县属山西省晋中地区。
1952年5月,将县东南之山底、牵牛镇以东、东村、苏家泉、大小西庄、大小河北、东西南舁、上下章召等20个村庄划归阳泉市;同年年底,又把县西部划归东西郭秋、大小方山、东西汉湖、东西黄龙头等26个村庄划归为阳曲县。盂县辖境有所变化。
1958年10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同时,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盂县建制,划归阳泉市。11月,成立阳泉市盂县联社。
1959年4月,上级决定恢复盂县建制,与阳泉市分开,复归晋中地区领导。
1959年8月,将牛村公社所辖北舁、杜家庄、王家庄、代家庄、孔南庄、咀子上、东林尖、五架山等8村划归阳泉市 。
1983年9月,盂县归为阳泉市领导,实行市辖县。
1984年政社分开,25个人民公社改为4个镇、21个乡。2001年全县撤乡并镇,由原来的25个乡镇改为现在的8镇6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