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裕民
2023-02-02
更新时间:2023-02-08 07:05:13作者:百科知识库
九亭地区春秋时属吴,战国初,吴亡归越,中期后属楚。
秦时地属会稽郡娄县。
西汉高祖六年(前201年),刘邦将吴、越之地赐堂兄刘贾,封荆王,本地区属荆王封地。
景帝三年(前154年),九亭地区属娄县。
东汉建安二十四年(219年),陆逊因功封华亭侯,九亭地区为其封地一部。
南朝梁天监六年(507年),裁娄县,并人信义县。
唐天宝十载(751年),吴郡太守赵居贞奏划昆山南境、嘉兴东境、海盐北境置华亭县,隶吴郡,时九亭地区为华亭县华亭乡中心地带。乾元二年(759年),改吴郡为苏州,隶浙江西道。
五代十国时期,地属吴越国。吴越宝大元年(924年),置开元府于嘉兴,华亭县为开元府所辖。天福五年(940年),易开元为秀州。
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华亭隶两浙路秀州。
熙宁七年(1074年),分两浙路为浙东路和浙西路,本地区为浙西路秀州华亭县华亭乡。秀州为嘉兴府,华亭县属嘉兴府。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升华亭县为华亭府,领华亭县。九亭地区为松江府华亭县华亭乡35保。
南宋庆元元年(1195年),升翌年,华亭府改称松江府,时
明嘉靖二十一年(1542年),划华亭县集贤、修竹、华亭三乡部分和上海县新江、北亭、海隅三乡建青浦县,九亭北部地区(松沪、黄泥浜、杜巷、小寅、朱坊)隶之。
嘉靖三十二年(1553年)废青浦县,恢复华亭县境。
万历元年(1573年),重建青浦县,九亭北部地区复属青浦县辖下。
清顺治十三年(1656年),析华亭县建娄县,时九亭地区分属华亭、娄、青浦三县。
民国元年(1912年),撤松江府,华亭县、娄县合并为华亭县,隶江苏省。
民国三年(1914年),华亭县改称松江县,时九里亭张家角及蒲汇塘以南地区辖于松江县七宝乡;苍石桥、姚家阁、田村等地隶属松江县陈家行乡;北场东南一地归入松江县莘庄乡;九亭北部地属青浦县龙凤乡。抗日战争时期,日伪在“清乡”期间一度改松江县为松江特别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九亭之地分属松江县泗泾区辖下的蒲南乡、蒲北乡、赵庄乡、苍石乡、陈行乡以及青浦县辖下的龙凤乡。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九亭地区属存仁乡。
1949年5月,松江解放,九亭地区隶苏南行政公署松江专区松江县泗泾区和青浦县龙固区。
1954年3月,青浦县龙固区杜寅乡划归松江县,并人泗泾区。时九亭地区属泗泾区杜寅乡、新民乡、联农乡和民乐乡(部分)。
1957年撤区并乡,九亭地区分属松江县泗联乡和新桥乡。
1958年10月,撤乡,泗联乡建东方人民公社,新桥乡建卫星人民公社。
1959年4月,东方人民公社、卫星人民公社分别更名泗联人民公社、新桥人民公社。
1958年1 1月,松江县由江苏省划归上海市。
1978年3月,由泗联、新桥公社划出部分大队组建九亭人民公社,从此九亭成为独立建置。选址友谊大队陈家浜生产队建九亭集镇,为公社驻地。
1984年2月,恢复乡行政建制,九亭人民公社改称九亭乡,成立乡人民政府,生产大队更名为行政村,建村民委员会,生产队改为村民小组。
1993年8月,撤乡建镇,成立九亭镇人民政府,实施镇管村建制。
2015年7月15日,市政府(沪府[2015]51号)批复同意将九亭镇沪松公路以北区域划出设立九里亭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