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2-04 18:10:44作者:百科知识库
入伙、退伙与合伙解散时,当事人对合伙债务的责任并不是以其入伙、退伙、合伙解散时为准。就入伙而言,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样的权利和负担同等的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与原合伙人同样承担连带无限责任。就退伙来说,合伙人退伙时,应进行退伙清偿,按照退伙时合伙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债务,虽承担其应分担的部分,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就合伙解散而言,合伙解散时应当进行清算并公告债权人,清算时当然要清理合伙的财产,清偿合伙的债务,但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的清偿责任并不因合伙的解散而消灭。合伙解散后,原合伙人对合伙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负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