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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

更新时间:2023-08-07 17:06:44作者:

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

一般在5年以下量刑,最高院关于寻衅滋事的司法解释: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寻衅滋事,是在现实生活中偶尔会遇到的事件,其表现形式多种多样,有肆意挑衅的、随意殴打骚扰他人的或者损坏公共财物的,随之也会带来不同的情节后果,如果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了,会判刑吗?轻微伤又是如何定义的呢?读法小编为您解答。

一、轻微伤定义

轻微伤是指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是损伤程度的最轻一级。

二、是否判刑

国家法律规定,寻衅滋事者若不构成轻伤,中国警察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最多拘留15天)。

但若构成轻伤(需要专门的部门进行鉴定的),可判刑!请注意,是可判刑,而不是一定会被判刑。这种情况也可进行双方的协调的,如果受害者同意协调,也可免除刑罚。

三、判刑时间标准

寻衅滋事,情节一般,未造成人员受伤的,为管制刑;适用管制刑不足以体现刑罚价值的,为拘役刑。

1、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最多判5年)

(1)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

(2)每增加定罪的情形之一的,刑期增加一年;每增加非定罪的情形之一或者同一种情形增加二次,刑期增加六个月。

(3)寻衅滋事致人轻伤的,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每增加轻伤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至一年;每增加轻微伤一人,刑期增加二个月。

(4)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累计每增加2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5)以自残、自杀等威胁、要挟方法在公共场所、机关等企事业单位无理取闹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或造成恶劣影响的,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2、不能缓刑的情况

(1)曾因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被治安处罚的。

(2)具有《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三种以上情形的。

(3)公共财产损失达5万元以上未赔偿且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致二人以上轻伤的。

所以,在生活中如果遇到有摩擦的事情,寻衅滋事致人轻微伤了,最好的方式就是协商和平解决,如果受害者不以原谅,那么致人轻微伤也会受到相应的判刑惩罚,自身不能解决可以找读法的专业律师寻求法律援助。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