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4:26:30作者:
招摇撞骗罪数额规定是影响量刑的,但是不影响定罪,因为立案和定罪的标准就是只要犯罪嫌疑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是名义进行招摇撞骗活动的,就可以以招摇撞骗罪进行处罚,一般是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是招摇撞骗的数额较大的,就视为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一、招摇撞骗罪数额规定影响量刑吗?
影响量刑,一般来说,招摇撞骗的数额越大的,犯罪情节就越严重,处罚的刑罚就越长。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
二、招摇撞骗罪特征有哪些?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
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
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
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三、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79条的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本罪属于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原则上就应当以犯罪论处,应当立案侦查。
四、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情节严重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所谓"情节严重的",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多次进行招摇撞骗的;招摇撞骗所得非法利益巨大的;造成被骗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或恶劣政治影响的;等等。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按照上述规定从重处罚。
行为人如果是招摇撞骗不构成犯罪或者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的,人民法院就不应当对其进行刑事处罚,但是公安机关可以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处十五天以下的拘留或者是罚款,但是如果是招摇撞骗罪未遂的,可以按照犯罪既遂进行从轻或者是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