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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期间有政治权利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12:57:15作者:

未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期间有政治权利吗

刑意味着没有执行法院所判处的徒刑,而是给予一个考验期,如果考验期满没有再触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可以解除徒刑。所以被判刑但没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就意味着他可以继续享受公民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属于附加刑当中的一种,而缓刑则是刑事处罚中的一种特殊制度。现实中剥夺政治权利与缓刑并存,其实并不是不可能的。但此时缓刑仅仅适用于主刑。那对于未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来讲,缓刑期间有政治权利吗?下文中读法小编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未判剥夺政治权利的,缓刑期间有政治权利吗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刑法》第五十八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而缓刑意味着没有执行法院所判处的徒刑,而是给予一个考验期,如果考验期满没有再触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可以解除徒刑。所以被判刑但没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就意味着他可以继续享受公民的权利。相反,被判刑后执行刑罚或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就不再享受公民的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如何适用于缓刑?

剥夺政治权利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附加刑,缓刑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刑罚制度。依我国现行刑法,剥夺政治权利与缓刑是没有关系的。

所以,剥夺政治权利不能适用缓刑。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是多久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独立适用的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而有所不同。根据刑法第55条至58条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定期与终身之分,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判处管制附加剥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即3个月以上2年以下。

2.判处拘役、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单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1年以上5年以下。

3.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4.死刑缓期执行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法官在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同时在《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内作出判决,此时如果没有同时作出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那么在缓刑期间罪犯也是可以继续享有政治权利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