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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辩护意见词应该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3-08-06 16:24:21作者:

寻衅滋事辩护意见词应该怎么写

寻衅滋事辩护意见词的写法是标题要体现案由是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的名字,辩护人行使辩护权的法律依据,对寻衅滋事案所做的一些准备工作都应该体现在前言的部分。辩护意见的写法就没有什么可以参考的,因为所有的辩护意见都需要有法律依据。

一、寻衅滋事辩护意见词应该怎么写?

(一)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二)前言

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三)辩护理由

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理由。

(四)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五)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二、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寻衅滋事案件高发的原因是多样性的,根据司法机构提供的数据来看,大多数寻衅滋事案件的犯罪主体基本上都是文化素质比较低的,不然遇事也不会选择这么极端的方法来处理。辩护意见词的每个组成部分都有固定的格式,一般没有任何法律常识的人肯定是写不好辩护词的。

本文标签:无罪辩护  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