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6 13:47:37作者:
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对于保守国家秘密所订立的法律规定、客观上确实出现了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的行为的、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的行为是故意而为之的行为、犯罪的主体是一般的所有的具备刑事责任的主体。
一、怎么样构成为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
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秘密的管理活动和国家的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收买国家秘密;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而故意为其收买国家秘密。法律并不要求本罪具有特定的犯罪目的,但实践中大多是为了经济目的。如果出于反对目的,则不在此列,应以反对罪论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怍人员。
二、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收买国家秘密罪是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收买国家秘密的行为。如果出于反对目的,则不在此列,应以反对罪论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怍人员。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故意使国家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或者故意使国家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情节严重的行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1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2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国家秘密3项(件)以上的;
4、向非境外机构、组织、人员泄露国家秘密,造成或将可能造成危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国防安全或者其他严重危害后果的;
5、通过口头、书面或者网络等方式向公众散布、传播国家秘密的;
6、利用职权指使,强迫他人违反国家保守秘密法的规定泄露国家秘密的;
7、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泄露国家秘密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境外收买国家秘密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性质非常恶劣的违法犯罪的行为,因为我国国家的秘密是不能够以非法的手段或者是其他的行为向他人进行泄露的,否则会对我国的公共财产以及合法权益造成非常负面的影响,因此我国的法律中对于这种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