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怎么样才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更新时间:2023-08-06 11:54:29作者:

怎么样才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符合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构成要件才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具体点来说,从主体上必须是铁路的职工,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客体是侵犯国家对于铁路的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客观事物方面是造成运营方面的事故行为。

一、怎么样才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符合刑事法律当中所规定的构成要件才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构成本罪的主体必须是“铁路职工”。必须是从事铁路管理、运输、维修等工作的人员,既包括工人,也包括管理人员。

2、行为人的行为违反了关于铁路运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行为人违反了有关主管部门制定、颁布的保证铁路运输安全的各种规章和制度,包括交通法规、技术操作规程、运输管理工作制度等。如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不按时发出火车进出站信号、值班时睡觉等等,造成了铁路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火车倾覆、出轨、撞车爆炸等造成人员伤亡、机车毁坏以及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铁路运营安全事故,不包括列车晚点不能正点发车或到达等非安全事故。

3、由于行为人的行为,造成了严重后果,如造成了人员伤亡和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多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等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不负责任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二、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客观行为是什么

1、行为必须违反同保障铁-路运输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各种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是构成本罪的前提,同时,由于这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导致了铁-路运营事故的发生。如果运营事故不是由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引起,则行为人不负处罚。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可以是作为,如超速行驶、错扳道岔、错发信号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过道口未鸣笛示警、扳道员不按时扳道岔、岔道口不减速等。

2、必须造成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本条所称“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造成了人员重伤、公,私财产的重大损失;经常违反规章制度,屡教不改,以致酿成运营事故;明知列车关键部件有失灵危险,仍继续驾驶,以致造成运营事故,等等。“特别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造成人员死亡或多人重伤,公私财产遭受巨大损失等。

3、严重后果必须是违章行为引起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车站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车站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大多数人对于具体的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可能并不是特别的了解,比如说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在判断这种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时候,需要注意主体是比较特殊的,也就是必须是从事铁路管理运输和维修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只有主体符合条件的才会对此按照犯罪行为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