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更新时间:2023-05-30 16:00:06作者:

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的规定,如果吸毒人员拒绝接受社区戒毒,当事人已经吸毒成瘾,之前戒毒以后又再次复吸的,对这些人员当地的公安机关是可以进行强制戒毒的,其他的强制执行方法还包括代履行,恢复原状等。

一、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执行吗?

强制戒毒属于行政强制执行,《禁毒法》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二、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

1、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划拨存款、汇款;

3、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4、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5、代履行;

6、其他强制执行方式(主要是指:强制履行兵役义务、强制戒毒、强制收购、强制教育等等)

三、通常强制戒毒的时间是多久?

一般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为2年,自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之日起计算。

被强制隔离戒毒的人员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3个月至6个月后,转至司法行政部门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继续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执行前款规定不具备条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部门共同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具体执行方案,但在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的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行政强制执行的方法其实是比较多的,强制戒毒属于其中一种,还有其他的类似于强制教育或强制收购等。做任何的行政强制执行方法,都有一定的条件限制,就像是公安机关,也不会无缘无故的对任何人进行强制戒毒。

本文标签: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