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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二年级读后感优秀作文5篇1900字

更新时间:2023-02-07 07:50:11作者:百科知识库

高中二年级读后感优秀作文5篇1900字

文章有动机与人格读后感(1876字)、《俞敏洪口述:在痛苦的世界中尽力而为》读后感(1900字)、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1953字)、水浒传第三回读后感(1910字)、读追风筝的人后感(1969字)等1900字左右的高中二年级读后感优秀作文5篇,供您参阅。

动机与人格读后感_1900字

马斯洛是当代最伟大的心理学家之一,人本心理学的奠基者之一,有“人本心理学之父”之称,为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心理学遗产。

《动机与人格》是他最重要的著作之一,奠定了马斯洛的学术地位。在这本著作中,他提出了许多精彩的理论,包括人本心理学科学观的理论、需要层次论、自我实现理论、元动机理论、心理治疗理论、高峰体验理论等。需要层次论是马斯洛心理学中影响最大的理论之一,至今仍在多个学科领域和实际工作中发挥着巨大的影响力。

作者总结了16年的研究成果,并对其进行了整体的、动态的和文化的整合,从而提出一种多重动机和多层次需要的学说。作者认为任何动机均由多种因素组成,并不是单一的,满足了某一需要之后,立即会有新的动机。每种动机又都有最深层的原因,这种原因往往是无意识的。心理学要研究健康的人,以致最后达到自我实现的人。完备的自我实现者,虽属少数,但毕竟存在。这种人超越国界,是道德情操最高的人;一般人达不到如此高级的水平,但只要顺应人性的需要层次发展,大体上能成为健康人。神经官能症患者就因为他的自我实现通路堵塞了。

他呼吁要进行社会改革和变革,他说,这种完整的人生哲学是新的时代精神的一个侧面,它可以应用于人类知识的全部领域,人类工作的一切行业和社会、教育、法律的一切机构。评论家认为,这部著作有一贯的乐观主义,信赖未来的人性和真正价值,它的缺点是主观唯心论,甚至连作者也承认关于完善的自我实现理论近于乌托邦。

之所以会看心理学,是因为这个世界的经济活动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而发生的。如果不考虑到人生最远大的抱负,便永远不会理解人生本身退化、恐惧、自我萎缩的趋势也并非不存在,成长往往是一个痛苦的过程,因而有人会逃避成长;我们不光会热爱自己最好的机会,同时也会对这些机会感到恐惧,我们毫无例外地对真理、美、美德怀有一种及其矛盾的心理,对他们既爱又怕。人们在达到了一直努力追求的目标后,自然会以为能带来幸福,单随之而来的竟可能是病态的结果。

在本书的第十四章,详细讨论了这种与现实的优越关系的一个特别突出和富有启发的方面。过去发现自我实现者可以比大多数人更为轻而易举地辨别新颖的、具体的和独特的东西。其结果是,他们更多地生活在自然的真实世界中而非生活在一堆人造的概念、抽象物、期望、信仰和陈规当中。大多数人都将这些东西与真实的世界混淆起来。因此,自我实现者更倾向于领悟实际的存在而不是他们自己或他们所属文化群的愿望、希望、恐惧、焦虑以及理论或者信仰。赫伯特·米德非常透彻地将此称为“明净的眼睛”。

对于健康人来说,既然未知事物并不可怕,他们就不必劳神去降鬼,吹口哨壮胆走过墓地,或者抵御想象的危险。他们并不忽视或者否认未知事物,不回避它们或自欺欺人地把它们看成是已知的。他们也不急于整理未知的事物,过早地将它们分类和成规化。他们不固守熟悉的事物,他们对真理的追求也不象处于灾难中对确定、安全、明确以及秩序的需要那样。作为相反的例子,我们可在戈尔德斯坦的脑损伤或强迫性神经病的病例中看到突出的例子。当整个客观情况要求时,自我实现者可以在杂乱、也遇、混乱、散漫、含糊、怀疑、不肯定、不明确或者不精确的状态中感到惬意(在某些情况下,这一切在科学、艺术或一般生活中是完全合乎需要的)。

这样,怀疑、试验、不确定,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延迟作决定的必要虽然对大多数人是种折磨,但对某些人却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富有刺激性挑战,是生活中的一种高境界而不是低境界。

马斯洛认为,人类动机生活组织的主要原则是基本需要按优势或力量的强弱排列等级,优势需要一经满足,相对弱势的需要便会出现。但这并不是说:“一个需要必须百分之百地得到满足,下面的需要才会出现”,只是说在这个优势层次序列中,各类需要满足的百分比逐渐减小。此外,不同需要的满足具有不同作用,高级需要的满足会使人产生幸福感或内部生活的丰富感。如果低级需要和高级需要都得到满足,人们往往认为高级需要的满足具有更大价值。在一定意义上讲,需要的层次越高,其社会价值也越大,越少自私。求知和理解是用来解决问题,克服障碍,从而获得基本需要满足的工具。为全面正确理解这一理论,马斯洛还强调行为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动机不过是其中一种决定因素,而动机也往往是由几个或全部基本需要同时决定的。

马斯洛的学说在世界各地引起了强烈反响,自80年代以来。我国学者对此进行了诸多评价。读了这本书,虽然对一些专业术语还是不太理解,但通过这本书,更让我感觉到了心理学是一门多么有趣的学科,对于我们的成长来说,心理学便是一位良师益友。

成语自欺欺人:自欺欺人[zì qī qī rén],意指不但欺骗自己,也欺骗他人。语出《石门文字禅·卷二五·题古塔主两种自己》。[源]《石门文字禅·卷二五·题古塔主两种自己》六祖谓永嘉曰:“汝甚得无生之意?”对曰:“无生岂有意耶!”又问:“让公什麽物与麽来?”对曰:“说似一物即不中。自是观之,古盖吾法中罪人,而自以能嗣云门,其自欺欺人之状,不穷而自露也。”《朱子语类·卷一八·大学·或问下·传六章》因说自欺、欺人,曰:“欺人亦是自欺,此又是自欺之甚者。便教尽大地只有自家一人,也只是自欺,如此者多矣。”[典故]宋代时,禅宗出现了一派禅者,他们打着禅宗“教外别传,不立文字”的名号,却不讲经教、不从师训,以为是脱去文字的束缚来说禅,其实所谈论的都只是些浅薄无根的空话,却自认为继承了禅宗的正统。宋代僧人惠洪十分不满这一派禅者的作法,他在所着《石门文字禅》中认为他们让“佛祖之微言,宗师之规范,扫地而尽也”。禅宗本不立文字,惠洪却用文字说禅,正是对此种现象的一种反省。在书中列有“题古塔主两种自己”一节,惠洪藉六祖和永嘉玄觉禅师之口,说明佛法本来不能用任何事物来加以比喻,因为所有存在的事物均无实体,只是空,根本无法描述。所谓的“两种自己”,就是落入了形体的对立之中,不合於禅宗的主旨。这些人被自己局限的想法所蒙蔽,还认为自己继承了禅宗的正统,并向信徒们传扬他的思想,更是自己欺骗自己,又欺骗了他人。原文中的“自欺欺人”,就是用来比喻不但欺骗自己,也欺骗他人。

成语良师益友:良:好;益:有帮助。使人得到教益和帮助的好老师和好朋友。如:《论语·述而》:“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论语·季氏》:“益者三友,损者三友。友直、友谅、友多闻,益矣;友便辟、友善柔、友便佞,损矣。”又如:和一位缔交半个多世纪的良师益友诀别,悲痛之情是难以尽述的。——夏衍《知公此去无遗恨——痛悼郭沫若同志》

《俞敏洪口述:在痛苦的世界中尽力而为》读后感_1900字

用几个小时把优米网编著的《俞敏洪口述:在痛苦的世界中尽力而为》读完,比较轻松,也给人启示,但要完整的写一篇读后感来,也非易事,随手记些感触吧,虽然小,觉得很有意思。

一、谈到的书籍

俞敏洪谈到,上大学时,同学们都觉得我没有什么见识,为了和好友赌十元钱,我曾经花5天时间,每天背10个小时把《离骚》背完了。大三时因肺结核休学一年,休学期间读了600多本书。我希望这些书能在培养文化素养方面给我帮助,我用的就是填鸭式的方式,先存在脑子里,等着日后慢慢消化。说起来,那个时候的书都没有白看,还是潜移默化地影响到了我拉价值观和看待问题的方法。一次在温哥华住了16天,读了12本书,而且每本书都从头读到尾,还做读书笔记。读书一直是他看重的,没有间断的。

于是,我把本书所谈到的书籍按出场顺序列一下:三国演义,水浒传,离骚,资治通鉴,孙子兵法,论语,曾国藩家书,徐霞客游记,朱光潜《西方美学史》,第三帝国的兴亡,百年孤独,怪诞行为学,圣经,朗文现代英汉双解词典,自己编写的《GRE词汇精选》,忏悔录,齐邦媛《巨流河》,心经,金刚经,弘一法师的全部传记,还提到黑格尔,康德,尼采,二十来本,做个管窥吧。

二、个人习惯

可能都是小事,但让人读来感觉比较真实,这些小事或许也体现出一些什么吧。

1、热爱劳动。早上起来后必须扫地,扫完地才能去上学,一直到18岁这种生活习惯都没有变过。14岁的时候,整村人插秧,没有一个人能比得过的。从小学一年级开始就一直积极主动地打扫教室卫生,一直做卫生委员。到北大后还保持这个习惯,每天为宿舍打扫卫生,一打扫就打扫了四年,包括打水。国外的同学回来加入新东方,他们说:“俞敏洪,我们回去是冲着你过去为我们打了四年水。”

2、爱热闹,爱喝酒。我的父亲喜欢喝酒,酒在我的生命中,也扮演着一个重要的角色。我唯一的长处就是有一点酒量,因为我父亲是个爱酒的人,从小就培养我喝酒,因此练就了超高的酒量。喝酒都很豪爽,直到现在还总觉得大碗喝酒才是真正喝酒,用小酒杯就没了这种爽快的感觉。经常和合伙人、老师们一起豪饮。一次与警察们喝酒,差点喝出人命,赢得了别人的认可。

3、讲人情。万事和为贵。一个人的心中,如果装不下一个“和”字,他的生活就会如同在刀锋上行走一样。与合伙人,与老师,与竞争对手,对外部社会关系都是如此。

4、尊重长者。我老妈一发脾气我就会不自觉地跪下去,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也是对父母敬重的一种方式吧。我妈妈非常尊重老人,这一点没有商量的余地,她对我也是严格要求,必须尊重长者。所以我老妈一训我,轻则就是我两个手垂在身旁,低着头听我老妈训,重则就是下跪了。

5、持之以恒。我是有这样的兢兢业业做事本领的,我的最大的本领之一就是善于把一件小事情有耐心地,一步一步地往前把它做完,这是我的长处。

三、摘抄

老婆的一声吼远远超过了马克思主义的力量:如果你不走出国门,就永远别进家门!我一哆嗦后立刻明白我的命运将从此改变。后来我发现,一个女人结婚以后最大的能力是自己不再进步,却能把一个男人弄得很进步或很失败。

我从父亲那里学到了宽厚,学到了退一步海阔天高的态度。我从母亲那里继承了坚忍不拔、决不放弃的精神。(这也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父母。虽然只是普通农村农民和妇女,但为了孩子的前途未来,可以改变自己的一切,吃许多苦受许多委屈。)

幽默感是新东方倡导的,因为幽默感背后体现的是智慧。调侃,背后蕴藏着的是“励志”,一种精神世界里的交锋,带给学生的是对人生价值的思考。新东方一直鼓励学生在一段时间之内为了一个目标去拼命。

中国本来就是一个人情社会,只要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你人情越到位,事情越好办。

“你们怎么那么开心?”“我们就是自己干自己的事。”

新东方全是直营。直营就要有良好的两大体系。第一个是良好的薪酬体系。第二个体系就是他个人的成长体系。

其实,人生有时仅需一杯水就够了,一杯水可以解渴,可以清心,可以映出我们快乐的笑脸。

四、结语(俞敏洪感悟)

一路走来,我这个创业的过程真是挺不容易的,人生就是这样的,你不受这个苦就会受那个苦。所以我有一个理念,人生来就是苦的。一个人如果从苦中能找到快乐和幸福,那么他就是幸运的。我最喜欢的归宿是到庙里去,我最崇拜的人是弘一法师。人生的苦难肯定是没有尽头的,人要做的是在苦难中奋发起来,做自己能够做的和应该做的事情,这就是我的世界观。什么也不做的痛苦比任何其他痛苦更加深刻,所以我一定要做事,做事的标准就是必须做对社会有好处的事情,以最大的努力在痛苦的世界中尽力而为。

成语兢兢业业:兢兢:形容小心谨慎;业业:畏惧的样子。形容做事谨慎、勤恳。如:《诗经·大雅·云汉》:“兢兢业业,如霆如雷。”又如:于是宁府中人才知凤姐厉害,自此俱兢兢业业,不敢偷安。——清·曹雪芹《红楼梦》第十四回

成语小心谨慎:形容言行慎重,不敢疏忽。如:《汉书·霍光传》:“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又如:杜兴到此多时,小心谨慎。——清·陈忱《水浒后传》第四回

了不起的盖茨比读后感_1900字

上个假期,儿子给我推介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这本书,读完之后 很后悔现在才读这本书,但是一想到没有错过这本书,也就淡然了。

也许每个人都和盖茨比一样对于生活,爱情心中都有一个美好的幻想。即使现实把自己折磨得残破不堪,也不会轻易放弃心中理想的世界。年轻时的盖茨比和黛茜深深相爱,但是自己贫寒的家境和养尊处优的黛茜门不当户不对,这样的现实让盖茨比心中的幻想第一次破灭。然而他并没有被现实打败,怀揣着对黛茜的爱和对理想憧憬,他发誓要成为百万富翁,满足物质女黛茜,以便和她长相厮守。但是一个人即使非常的优秀,万分的努力,也不大可能短时间成功。盖茨比的地位和财富,在黛茜结婚五年后才取得,黛茜和汤姆结了婚,她没有等他。

五年后的盖茨比无疑是成功的,不过人都是不幸的,总是会有烦恼,成功者也不例外。他们鹤立鸡群,站在众人之上。有的由于没有对手会感到孤独,有的希望有人分享这份成功。盖茨比无疑是后者,他深爱着黛茜,没有她,这一切所谓的成功也就没有意义,因为在他所幻想的美好世界中,黛茜是主角,其他的只是陪衬。来来往往的人在他豪堡中穿梭,盛宴的狂欢声与光彩夺目的灯光直到深夜才会慢慢褪去。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让黛茜看见,看见现在的他是多么的成功,如何的富有;看见现在的他有足够的金钱和地位满足她;看见现在的他是如何的爱她!最终在黛茜表弟尼克的帮助下,让黛茜看到了这一切,她所流露的激动与热泪也使盖茨比深深地感到黛茜也爱他。

黛茜的丈夫汤姆生性暴虐,做了种种对不起黛茜的事,和情妇威尔逊夫人越轨之事不仅不讳莫如深,还搞得几乎所有人都知道。黛茜很绝望,但是她又能怎样,歇斯底地大吼大叫,可是这是她自己选择的丈夫。

然而盖茨比的再次出现重新点亮了这个绝望女人的心,毫不掩饰的流露着对盖茨比的爱。这一切也让盖茨比无比坚信他心中的世界就在眼前,即使他不愿意相信黛茜的热泪中流露的除了爱恋之外还有金钱。然而这一切全在尼克的眼里,他看见了黛茜已经不是盖茨比深爱的那个黛茜了,更不是他幻想世界中的黛茜。

汤姆的嫉妒成为了盖茨比悲剧的导火索,在盖茨比和黛茜的关系坦露之后,三人的激烈争论使得黛茜情绪激动异常。情急之下撞死了汤姆的情妇威尔逊夫人,驾车离去。然而盖茨比承担了这一切,在汤姆的诡计之下,威尔逊为报夫人的仇,在盖茨比的豪堡中响起了枪声。

然而当盖茨比的尸体躺在豪堡中时,却没有人来祭拜。整个豪堡入死一般的沉寂。往日的一切热闹景象似乎本来就与这座豪堡没什么关系。更加让人无法忍受的是这时的黛茜正和汤姆在欧洲度假,享受着他们的“美好人生”。这一切看在尼克眼里,他看见了盖茨比幻想的破灭;看见了理想世界和现实的差距;看见了人性的冷漠无情;看见了为物质所动的一切虚情假意;心灰意冷之下,回到了自己的家乡。这就是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一个活在美好幻想世界中的人,却深爱了一个物质女,并为其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

对于书中的人物印象最深的是盖茨比、尼克、黛茜、汤姆、以及威尔逊。盖茨比,本书的主人公,有理想,肯努力,能忍受,敢爱不敢恨,总是将一切想象的过于美好,最终悲剧在自己的幻想世界中。不过我想他是成功的,因为直到死他似乎也没有意识到黛茜的背叛,带着对黛茜的爱离去,也算是美满。盖茨比了不起不在坚守一份爱情,而在于在那样一个时代仍能坚守对未来,对一个“我们”的憧憬。谁说菲茨杰拉德这本小说的主题是美国梦的覆灭?我看恰恰相反。盖茨比见到黛西那一瞬,慌乱中强自镇定,雨水顺脸颊滑落,愈加分明的棱角却不掩深情。第一次,感受到这个故事的真实。文中的另一个主人公黛茜,精致美丽得像是个瓷娃娃。在我看来,黛茜是一个符号,是美丽和软弱的符号,也是金钱和情欲的符号。她是盖茨比的一个虚无的未来的主人,也是盖茨比在五年中抽象化了的梦,男人们取悦她,爱她,讨好她,盖茨比用最奢华的舞会吸引她,而她只是个被盖茨比多年来高估的一个神化了的女人,按照很多人的说法,她是一个人形的“美国梦”。黛茜,一个典型的物质女,因为物质,放弃了自己的爱情。在物质的驱动下又将其重拾了起来。然后在犯罪的恐惧下又再次的放弃,完结了盖茨比的悲剧人生。不知道当来生再见到盖茨比,会是怎样的一种心情,她又会因为什么而再次爱上盖茨比,当然,如果有来生。汤姆,一个典型强势暴虐,用情不专之人。因为“爱”,应该是嫉妒而成为盖茨比悲剧导演者。威尔逊,或许是书中最悲剧的人物,无钱,无地位,工作不努力。浑浑噩噩之下连老婆出轨也不知道,直到最后被人利用,结束了别人的生命,同时也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观其一生做过的唯一一件成功事就是把老婆骗到了手。尼克,整个过程的见证者,也是最后的承担者,承担着这个冷漠的世界。

人必须要有梦想,它激励着我们步步向前,但是却不能活在“美梦”之中。

成语鹤立鸡群:鹤立鸡群[hè lì jī qún],意指鹤站在鸡群之中,非常突出。比喻人的仪表才能超群脱凡。语本晋·戴逵〈竹林七贤论〉。後亦用“鹤立鸡群”比喻事物的不平凡。[源]晋·戴逵〈竹林七贤论〉(据《艺文类聚·卷九〇·鹤》引)嵇绍入洛,或谓王戎曰:“昨於稠人中始见嵇绍,昂昂然若野鹤之在鸡群。” 另可参考:《晋书·卷八九·忠义列传·嵇绍》[典故]“竹林七贤”指的是魏晋时期的嵇康、阮籍、山涛、向秀、刘伶、阮咸、王戎七位名人。魏晋时期是个政局动荡的时代,许多人追求名利、攀附权贵,在这样的环境下,有些人为了表达对险恶政局的不满,不愿同流合污,转而追求放荡或以清谈为主的人生,而“竹林七贤”就是这种风尚的代表。嵇绍就是“竹林七贤”中嵇康的儿子,嵇康因罪被惩治,使得嵇绍在十岁时就失去了父亲,而与母亲相依为命。後来山涛以“父子罪不相及”为由,把嵇绍推荐给晋武帝,於是武帝就任命他为秘书郎。惠帝时,则在朝中担任侍中一职。有一次都城发生了动乱,嵇绍跟着惠帝到荡阴去平乱,不幸落败,随行的官员死伤惨重,余者或降或逃,只有嵇绍不顾个人生死的保卫着惠帝,但最後仍然中箭身亡,当时他的鲜血溅到了惠帝的龙袍上。乱事平定後,随从想为惠帝清洗血迹,但惠帝感念着嵇绍的奋勇保卫,而坚持留下血迹。据晋·戴逵〈竹林七贤论〉载,当初嵇绍刚到洛阳时,就曾经有人对王戎说:“昨天在人群中看到嵇绍,他那雄伟挺拔的模样,就像是野鹤站立在鸡群中,显得非常突出。”後来“鹤立鸡群”这句成语就从这里演变而出,用来比喻人的仪表才能超群脱凡。

成语来来往往:指多次来和去交往。如:明·施耐庵《水浒传》第13回:“两个在阵前,来来往往,番番复复,搅做一团,扭做一块。”又如:只见街坊上来来往往,许多人挤在间壁一个庵院门首,尉迟南问土人为着何事。——清·褚人获《隋唐演义》第63回

水浒传第三回读后感_1900字

水浒传的第三回是《史太郎夜走华阴县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这一回接上回,继续写史进同少华山朱武、陈达、杨春等三个强人成了江湖兄弟之后的故事。

上一回说道,庄客王四赍受史进之命,去约朱武等三人下山来过中秋,不曾想,王四赍因贪酒丢了少华山的回信,而此信又被想发财的邻乡猎人李吉所捡得,报了官府。王四赍瞒过了丢信的事实。正当史进和庄客一起,同少华山的强人们合作一处,共赏中秋之时,华阴县县尉率二个都头和几百名士兵,在李吉的引领下,围了史家庄。到了此处就进入第三回。

面对这样的场景,全文”一个“义字了得,朱武等三人绑了自己送官是义,史进反其道而行之,也是个义字。

史进问明原由,杀了王四赍,带领庄客,烧了庄园,同少华山强人一起反了,杀了李吉和二个都头,打退了官府的军队,上了少华山落草。

此时的史进,心情复杂,怎么也想不明白,为什么转眼之间,自己由地主成了无产者,从良民变成了强盗,史进感觉是上对不起父母,下对不起自己。

杀了人,当了强盗的史进,还认为自己是个清白之人。对清白的诉求,只是史进心底里留存的道德标准,同自身的实际行为己经相互矛盾了。

史进的所作所为符合他的身世、年龄和性格特点。身为独子的史进,其家庭殷实,养得娇惯,个性张扬,以自我为中心,偏爱武术。当他得到王进教头的真传,武艺大有长进时,其性格并无变化,此时的史进还是个率性而为的汉子。

面对突如其来的人生变故,史进是百思不得其解,决定去追寻师傅王进。在中国的传统里,师傅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更何况王进给了他真功夫。此时的史进最想见王进,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史进离开少华山,是这一章回的前半部分的结束。进而,借史进寻找师傅王进,引出本章下半部分的故事。

史进因其师傅王进投奔到延安府的老种经略相公处,所以也就一路走来,经过渭州时,生出了故事。

渭州,在今日甘肃陇西。

因这里也有个经略府,史进便入城打听。入得城来,史进在一茶坊里,正在打听师傅的消息时,遇到一个军官模样的大汉入店来,茶博士忙引着史进同其相见。这一引,引出了本章另一位主要人物鲁达的出场;这一引,也自有原故。

茶博士是听八面风的人,见鲁达入店来,便引见了。

原来,延安府老种经略的儿子,就在渭州府,是小种经略。老种经略怕小种经略在渭州势单力薄,就派鲁达到此做了个提辖。

正因为如此,鲁达在史进叙之原由,通了名姓之后,便一见如故了,鲁达早就知道史进是那路神仙。

鲁达请史进到潘家酒楼一叙,路上遇到史进的启蒙武术老师李忠,正在大街上摆摊卖艺。小气又小心的李忠挡不住鲁达的直率和真诚,也就合作一处,来潘家酒楼。正当三人借酒说得高兴,隔壁的哭泣声搅得人心烦,经一打听,这又是一件人生不平事,故事原是这样。身在东京汴梁的金老带着妻子和女儿,一家三口来渭州投靠亲友,没有想到人家已去了南京。不幸的是,老伴染病身亡,留下了金老汉和女儿无依无靠。

这渭州城有一霸,叫镇关西郑大官人,是个卖肉的屠夫,见金老汉的女儿有几分姿色,便强娶之为妾,说是以三千贯为价,实际上是一分未付,反而遭到郑大官人的妻子的敲诈,父女二人流落街头,以卖唱为生。鲁达听到此,一是凑钱要这父女离开此地回东京,二是去寻这镇关西报不平,找到后,没想到鲁达将其打死了。惹出人命的鲁达,如丧家之犬,亡命去了。

此一回,主要是说史进和鲁达这二个人。说史进是说他从良民转化为匪的过程。表面看史进落草是年幼无知和性格所造成的,实际上从一个广泛的社会层面告之人们,这个世道,民变为强盗是在不知不觉中就变换了身份的。说鲁达,又是从另一个角度来叙说一个”好人“是如何走向为匪之路的。

水浒传一百零八人上山为匪,有一百零八个理由,这不但应了佛教的一百零八个烦恼之说,也说明世道的不公何其多,不公才是这些故事的本源。

鲁达是水浒传中第六个出场的好汉,他的性格特点是正直、果敢、无私。他同史进、李忠一起见证了金老汉的不幸,只有他做到了无私和无畏。史进此时正纠结在为匪的不安之中,而小气的李忠只愿拿三两银子出来接济金老汉也符合他的性格和走江湖的特点,靠卖狗皮膏药度日,也是自身难保,更何况江湖上这种事也是见怪不怪的了。按理,鲁达同镇关西都是小种经略罩着的人,应有所顾忌,但顾忌了就不是鲁达。

说镇关西是一霸,他的靠山是谁,小种经略也。当府尹得知鲁达打死了镇关西,不是先去捉拿鲁达,而是先去请教小种经略这事怎么办,经小种经略明示后,这才命令王观察带着公文和公人去捉拿鲁达。而此时,鲁达已逃之夭夭。

看鲁达拳打死镇关西所透出来的更多故事,不可不察啊!

天下大乱,”洪桐县里没好人“。

成语丧家之犬:无家可归的狗。比喻无处投奔,到处乱窜的人。如:《史记·孔子世家》:“东门有人,其颡似尧,其项类皋陶,其肩类子产,然自要以下不及禹三寸,累累若丧家之狗。”又如:敌人溃不成军,惶惶如丧家之犬。

成语见怪不怪:看到怪异的现象不要大惊小怪。指遇到不常见的事物或意外情况,要沉着镇静。如:宋·洪迈《夷坚三志己》卷二:“畜生之言何足为信?我已数月来知之矣。见怪不怪,其怪自坏。”又如:“见怪不怪,其怪自败。”不用砍他,随他去就是了。——清·曹雪芹《红楼梦》第九十四回

读追风筝的人后感_1900字

这几天终于看完了《追风筝的人》,这本书,不得不说,确实有股特别的震慑力。12岁的阿富汗少爷阿米尔与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然而,在一次风筝比赛中,哈桑为了誓死保来为少爷追到的蓝风筝不被抢走,却被可恶的阿塞夫对自己做出了悲惨不堪的事情。本来是为了帮少爷保住蓝风筝使其赢得老爷欢心,没想到阿米尔却因此自责不已并且痛苦不堪。阿米尔希望哈桑讨厌他打他使自己心里不那么愧疚,然而,哈桑始终抱着一颗完全不后悔不埋怨的心。这使得阿米尔更加自责痛苦,最终不愿意面对哈桑的他,不得不逼走了哈桑,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决定啊!然而,命运所然,不久之后,哈桑也跟着他的父亲逃难到了美国,开始了新的生活。

然而,在此之后,哈桑留下了他的孩子,自己却死掉了…看到这里的时候,我的心不由得悲恸。而在此之际,阿米尔也却惊然发现了一个惊天的秘密!原来,哈桑竟是他同父异母的兄弟,这是多么的令人难以接受啊!然而,最终,他心中的那份自责以及责任驱使他冒生命危险——只为哈桑的儿子。

看完这本书后,我是完完全全被震撼到了!很少有本书能够令我这般。一开始的时候,哈桑对阿米尔说过的话"为你,千千万万遍。"这话是多么扣人心弦啊,潸然泪下。一开始的时候,我真的感觉阿米尔好自私好懦弱啊!比起哈桑,哈桑是那么的勇敢,至少他能为了保护阿米尔自己的危险都顾不上,那么的真诚,那么的淳朴。让人读了之后,不得不打从心底里心疼起哈桑。然而,细细读下去,其实,哈桑会这样,为什么会这样呢?除了他本性的淳朴善良,还有便是他自身的奴性。而阿米尔,之所以这样,站在当时他自身的角度来讲,是一个小孩为了争得爸爸对他多一点的疼爱以及亲密而导致的,归根究底就是他对父亲的崇拜与尊敬超出了一切!因此,得到父亲的爱便是他最大的心愿。也正是因为如此,他牺牲了哈桑……故事的高潮也就由此而引发,一切一切的悲伤的来源都在此处慢慢浮现。

而哈桑也知道,阿米尔看到了他被凌辱而未伸出援手,但他还是选择一如既往对阿米尔奉献他自己。所以,当阿米尔栽赃哈桑,造成哈桑偷了他的财物的假象时,他扞卫了阿米尔的荣誉,对阿米尔的爸爸说,这是他干的。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他被拉辛汗叫回来一起照料阿米尔的豪宅,但塔利班官员看中了这栋豪宅,并要哈桑搬出去,哈桑极力反对,结果他和妻子被塔利班枪杀。

从翻开这本书开始,一直就觉得故事中隐藏着让人透不过气的难过,整篇小说都是以一种压抑的感觉写的,可以看的出来"我"一直在为过去所干得事而后悔和难过,阿米尔对于哈桑的歉意也许不是我们能够体会的,但阿米尔却是一直煎受着折磨,确实,对于他一个在当时只有13岁的孩子来说,那样的事情他不会处理,他唯一的想法就是不想再让自己受折磨,而这折磨的根源就是哈桑,和哈桑那为他而愚蠢的奉献精神,他觉得只要将哈桑赶走,永远不出现在他眼前,他就不用在受到良心的谴责了,但他,当时的他却不知道那错了,如果他没有在当时及时的承认错误,他真的会后悔,忏悔一辈子,这样的悔恨也许将陪着他一起走进坟墓,他将无法释怀。

文章中提到,在巴基斯坦时候,阿米尔求索拉博跟他一起去美国。索拉博一开始没答应,并说出了他的担忧:"要是你厌倦我怎么办?要是你妻子不喜欢我怎么办?"除了阿米尔,幼小的索拉博已没有其他亲人,这时,他作为一个孩子产生这样的担忧不难理解。

不过,在我看来,这更像是索拉博在替父亲说出他的心声。原来,哈桑之所以做炮灰,为了阿米尔的一个蓝风筝而被凌辱,为了阿米尔的豪宅而和妻子一起被枪杀,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他担心阿米尔会厌倦自己,会不喜欢自己。这就很像一些家庭,那些最不受宠的孩子,反而常是最"孝顺"的孩子,他们在成年后为了得到父母的欢心会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以至于严重忽略自己的配偶和孩子的幸福。绝大多数孩子学会说的第一个词汇是"妈妈",而哈桑说出的第一个词汇却是"阿米尔".这个细节的直观理解是,哈桑将阿米尔视为最亲近的人,象征性的理解则是,阿米尔是哈桑的"心理妈妈".

所有的孩子都渴望获得"心理妈妈"的爱,为了达到这一点,他们不惜付出任何代价。哈桑不例外,阿米尔也不例外。阿米尔说出的第一个词汇是"爸爸",那么爸爸就是他的"心理妈妈",为了获得他的爱,阿米尔可以付出一切代价,并最终不惜将哈桑牺牲。

哈桑是阿米尔的爸爸和仆人阿里——其实她和阿米尔的爸爸也是自幼一起长大,也是情同手足的妻子偷情而来的私生子,他无法公开承认哈桑是自己的儿子,这令他心怀歉疚。为了弥补这种歉疚,他的办法是用他的财富和力量慷慨补偿所有需要帮助的人。

对此,拉辛汗形容说:"当恶行导致善行,那就是真正的获救。"

这本书里面,通过侧面反映出哈桑的无私、忠诚;爸爸的血性、仁爱;阿米尔的感恩,告诉了我们人性的珍贵和伟大。

成语一如既往:一:完全;既往:从前,已往。指态度没有变化,完全象从前一样。如:苏叔阳《第二次握手》:“清末以来,到海外求学的中国人何止千百,在学业上有成就的也大有人在,可是,中国又穷又弱的现状一如既往,丝毫无所改变。”又如:它一如既往,是一片蓬勃的繁忙景象。——浩然《艳阳天》第124章

成语情同手足:手足:比喻兄弟。交情很深,如同兄弟一样。如:唐·李华《吊古战场文》:“谁无兄弟,如足如手。”又如:名虽各姓,情同手足。——明·许仲琳《封神演义》第四十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