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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的历史沿革

更新时间:2023-02-08 10:14:03作者:百科知识库

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的历史沿革 夏、商、周时,澄海地域属百越之地。

秦汉时属南海郡的揭阳县。

晋咸和六年(331年)南海郡分出东官郡,澄海属东官郡(后改义安郡)的海阳县。

隋、唐时属海阳地域。

宋宣和三年(1121年),

因割海阳县永宁、崇义、延德3乡置揭阳县,原澄海县的蓬州、鳄浦、鮀江3都,为揭阳县所辖;上、中、下外莆和苏湾4都,仍属海阳县所辖。

明成化十三年(1477年),析海阳县太平乡之宣化、信宁,光德乡之氵恋州、清远、弦歌,怀德乡之秋溪、隆眼城、苏湾等8都新置饶平县,其时苏湾都属饶平县所辖。此时澄海地域分属海阳、揭阳、饶平3县。明嘉靖四十二年(1563年)正月二十八日,割海阳县怀德乡之上外莆、中外莆、下外莆3都,揭阳县延德乡之鮀江、鳄浦、蓬州3都,饶平县之苏湾都共7都,置澄海县,隶属潮州府,其县治设于下外莆之辟望村(今澄城)。

清康熙五年(1666年),澄海因朝廷靖边海禁迁界而裁撤,这是澄海历史上第一次撤县。至康熙八年3月,澄海才恢复建制。复县后,疆界一直不变。清咸丰八年(1858年),辟鮀浦司之“沙汕头”为通商口岸,称“汕头埠”,属澄海县鮀浦司管辖。

民国元年(1912年),澄海县成立澄海县政府,隶属广东省都督府。

民国三年,澄海县隶属潮遁道。

民国九年,隶属潮海善后处。

民国十年,汕头成为独立城市,遂与澄海分治。

民国十四年,隶属东江行政善后处,后改为东江行政委员公署;民国十七年,隶属东江善后委员公署。

民国二十一年,隶属东区绥靖委员公署。

民国二十五年,隶属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民国二十八年七月,日本侵略者于澄城设立伪澄海县治安维持会,民国二十九年一月,改为伪澄海县政府。

民国三十六年,广东省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会同汕头市政府、澄海县政府勘定划大窖以南地方,韩江东岸之华坞、龙眼、长厦、新湖、陵海等村归汕头市。日本投降后,第五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改为第六区。

民国三十八年四月,广东全省扩编为15个行政区,潮汕各县划为第七、第八两个行政区,澄海属第八个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0月25日,成立澄海县人民政府,隶属潮汕临时专员公署。

1950年2月起属潮汕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0月起属潮汕专员公署。

1952年,澄海县隶属广东省粤东行政专员公署。

1955年3月14日,澄海人民政府改为澄海县人民委员会。

1956年,澄海县隶属汕头专员公署。

1958年9月12日,成立澄海县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体制。

1959年1月24日,澄海县建制撤销,县地并入汕头市郊。同年11月13日,澄海县恢复建制,复称澄海县人民委员会。“文化大革命”期间,1967年3月25日,成立澄海县军事管制委员会,1968年4月5日,成立澄海县革命委员会,先后隶属汕头地区军事管制委员会、革命委员会。

1980年1月1日起,属汕头地区行政公署管辖。同年12月21日,撤销澄海县革命委员会,恢复澄海县人民政府。

1983年12月起实行市管县,澄海县归汕头市管辖。

1994年4月18日,撤销澄海县建制,设立澄海市(县级),由汕头市委托代管;澄海县人民政府改称澄海市人民政府。2003年1月29日,撤销县级澄海市,设立汕头市澄海区,归属汕头市管辖,原行政区域划出新溪、外砂两个镇归汕头市龙湖区;澄海市人民政府改称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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