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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更新时间:2023-02-05 04:32:06作者:百科知识库

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是否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税函[2008]82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中规定:“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此项规定中“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是否包含职工集体福利,如用于建造职工宿舍等,将资产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是否视同销售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国务院令2007年第512号)规定: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规定:

  “二、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的下列情形,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

  (三)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根据上述规定,将自产产品用于集体福利应作视同销售处理,计缴企业所得税。

  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直接咨询的主管或所在地税务机关咨询。

本文标签:财务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