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境外所得税抵免的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列?

更新时间:2023-02-05 03:41:20作者:百科知识库

境外所得税抵免的所得税申报表如何填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规定,我公司为高新企业,适用税率15%,可抵免的境外所得税额228058.68元(日本和马来西亚),企业所得税申报表附表6应如何填列?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适用税率及税收抵免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47号)第一条规定,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第二条规定,上述高新技术企业境外所得税收抵免的其他事项,仍按照财税[2009]1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上述规定,贵企业如果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时,是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因此,对于贵企业来源于境外的所得也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本文标签:财务税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