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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员条例第七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更新时间:2023-02-04 22:00:14作者:百科知识库

船员条例第七十一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七十一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船员条例第七十一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第七十一条内容如下:

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旨

本条是关于行政相对人以及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的规定。

释义和理解

一、本条例以国务院令形式颁布实施,属于国家行政法规,行为人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除了应当依法承担行政责任外,还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这两种责任是独立存在的责任,可同时作用于同一行为人身上,行为人不能因为受到了行政责任追究就可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也不能因为已经追究了刑事责任就可免除其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二、违反本条例规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能触犯的罪名主要有:

(一)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行为人伪造、变造、买卖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情节特别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0条第1款予以追究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交通肇事罪。船员未按照水上交通安全操作规程操纵、控制和管理船舶,造成水上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予以追究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船员未按照防止船舶污染操作规则,违反规定向水体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8条予以追究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危险物品肇事罪。船员违反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管理规定,在运输、管理中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6条予以追究危险物品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五)行贿罪。船员或其代理人为非法取得船员服务簿、船员适任证书、船员培训合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等证书,给予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9条予以追究行贿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六)受贿罪。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船员管理工作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或者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予以追究受贿罪,根据当事人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七)滥用职权罪。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物、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追究滥用职权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滥用职权罪且徇私舞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八)玩忽职守罪。海事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97条追究玩忽职守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玩忽职守罪且徇私舞弊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标签:法律释义  船员条例释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