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2-04 19:33:03作者:百科知识库
整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全文内容、主旨和释义,以加深对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零二条内容如下:
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条是关于违反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另立会计账簿法律责任的规定。
会计账簿是记载和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营业状况的各种账簿、文书的总称。本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不得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公司违反本法规定另立会计账簿行为有以下特点:一是另立会计账簿行为的主体为公司,因此只能是法人而非自然人。二是另立会计账簿行为的壬观方面,大多是为逃避有关主管机关监督、检查或者逃避公司的法审义务,目的与动机十分明确,因而行为的主观方面是故意。三是另立会计账簿行为的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公司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关于设立会计账簿的规定,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之外设立了另外一套会计账簿。
对于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以外另立会计账簿的,本条规定了责令改正和罚款两种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方式,一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责令改正;二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