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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四年是事实婚姻不?

更新时间:2023-08-21 16:39:25作者:

同居四年是事实婚姻不?

同居四年不是事实婚姻,其实无论是同居多少年都是不会构成事实婚姻的。只有在我国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的同居关系才是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的,之后的同居关系都是不再被认定为事实婚姻的。

一、同居四年是事实婚姻不?

长期同居不算事实婚姻,我国法律上已经没有事实婚姻这个说法,即法律上是不承认事实婚姻的,男女之间建立婚姻关系必须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具体情况下还需要符合结婚的相关条件。

不算,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因此,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同居生活的,那么算作事实婚姻;之后同居生活的,不论同居多久都属于同居关系,而非事实婚姻。

二、事实婚姻的特征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事实重婚: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男女双方是否互以配偶相待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内容上的重要区别。因为,一切不合法的性行为,不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又为周围的群众所公认。也就是说,不仅内在具有夫妻生活的全部内容,在外部形式上还应有为社会所承认的夫妻身份。这是事实婚姻与其他非婚两性关系在形式上的重要区别。一切违法的两性关系和行为,均不具有夫妻的名义,群众也不会承认其为夫妻。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不具有法定的结婚登记要件,这是事实婚姻与合法婚姻区别的主要标志。在我国,不论当事人是否举行过结婚仪式、凡未进行结婚登记的,均不是合法婚姻。

其实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目前还是存在一部分的事实婚姻的情形的,也就是说,只有被认定为事实婚姻之后的当事人,才是可以被相关的法律法规所保护的,因为事实婚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是没有领取结婚证的,所以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同居  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