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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诉讼能否只针对一人

更新时间:2023-08-21 09:57:08作者:

赡养诉讼能否只针对一人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赡养诉讼能否只针对一人,赡养纠纷立案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一、赡养诉讼能否只针对一人

可以。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共同诉讼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

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

二、赡养纠纷立案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提起赡养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正本一份,并根据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

(2)原告的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如委托近亲属以外的人为代理人的,应提供诉讼代理人推荐函、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近亲属的,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是律师,应提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函)。

(4)存在赡养关系的证明(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有关法律文书)。

(5)每月经济收入及证明。

有工作的由单位或雇主证明,无工作的由居委会、村委会证明。

(6)要求变更费用数额的,应提供原处理的调解书、判决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7)被赡养人的收入、身体、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8)赡养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

(9)能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认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10)因客观原因对证明与本案有关的证据无法自行收集,或者虽经委托代理律师亦无法收集的,应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法院进行查证。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赡养诉讼是可以只针对一人的,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申请的时候要注意收集相关的证据,这个是很重要的。

本文标签:法律知识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