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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更新时间:2023-08-21 09:53:24作者:

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是夫妻共有财产吗?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一、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是夫妻共有财产吗?

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理由如下: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公积金算不算共同财产

1、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作为个人储蓄、单位资助、专项使用的具有长期储蓄功能的住房公积金来说,其中一部分就是从个人工资中扣除的,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实际上就是个人平时收入的储备。

2、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入、福利分房等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此期间所得或者应得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也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案件处理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的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和应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之外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3、在具体处理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问题时,关键在于婚前还是婚后。因此,要计算出两个人婚姻关系中的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总额,再进行分割。如果住房公积金因某些原因无法提取,可以由一方根据其拥有的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差额来给对方补偿。

结婚期间获得的人身损害赔偿金、获得的被指定只归属于自己的遗产,或者接受赠与时财产所有者明确指出只能由自己处分等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此类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财产所有人没有处置权。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身体伤残医疗费与生活补助费是夫妻共有财产吗?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