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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更新时间:2023-08-08 08:56:29作者:

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夫妻共同贩毒,构成共犯,根据共犯的规定,对于犯罪的数额,应当是二人犯罪的总量对各自进行处罚。共犯于个犯又存在很大的不同,从行为主体的数量上不同,还从社会危害性来说不同。

一、夫妻二人贩毒数量如何认定?

共同犯罪,按总量判刑。

以下法律文件可以供参考:根据2000年《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应当进一步明确以下几点:

1、对于行为人为了掩护走私、运输毒品而将毒品融于其他物品中的案件,在计算毒品数量时,不应将其他物品计算入毒品的数量;

2、对于查获的毒品,有证明大量掺假,经鉴定毒品含量极少,确有大量掺假成分的,在量刑时应酌情考虑,尤其是毒品掺假后其数量才可达到判处死刑标准的案件,更应慎重量刑,对被告人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3、在计算毒品数量时,对于十分明确的同种类毒品一般不以纯度折算,但是如果毒品中由于同种的有毒成分因含量不同而可能分属不同种类的毒品时,则需要对毒品成分的含量高低进行鉴定。

二、规定的贩毒初犯二克判多久?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少,又是初犯的,最好的结果是争取缓刑。嫌贩卖毒品罪,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对于贩毒,一般情况下,情节并不严重的,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的徒刑并处罚金,如果行为人不仅情节轻微,贩毒的数量少,而且还是初犯,那么应该可以根据这样的情况,对行为人判缓刑。

共同贩毒,构成贩毒的共同犯罪,具体看二者的分工进行对二者的处罚,如果夫妻之间都存在明显的实行行为,那么二者是共同正犯,如果一个事实实行行为,一个提供帮助,那么按照实行犯帮助犯处罚。

本文标签:毒品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