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法律上淫秽物品的界定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8 08:34:15作者:

法律上淫秽物品的界定是什么

在法律上对淫秽物品的界定是该物品有具体的对性行为进行描绘,比如说宣传色情的一些录像带、图片或其他的淫秽物品等,如果传播的淫秽物品数量较多,或者向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大肆传播淫秽物品的,一般都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法律上淫秽物品的界定是什么?

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注意淫秽物品与科学艺术作品的区别。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或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 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涉嫌淫秽物品罪申请取保候审的条件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

淫秽物品跟艺术作品是有区别的,就像是学习一些医学知识的时候,肯定需要对人体生理结构进行详细的介绍,对这些不能跟淫秽物品混为一谈。淫秽物品在某种程度上是精神鸦片,特别是对未成年人造成的影响,是非常恶略的。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