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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护士过失犯罪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3-08-08 08:30:47作者:

在工作中护士过失犯罪怎么办

在工作中护士过失犯罪会根据情节承担刑事责任,但是这个要比故意伤害罪情节轻点。很多岗位看着比较普通,但是承担的责任是巨大的。所以不管在任何的岗位,都要谨慎一些,否则会承担一些相应的刑事责任,严重可能会坐牢。

一、在工作中护士过失犯罪怎么办

这个要看是属于怎样的罪名了,还有严重的程度。过失犯罪,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否则不受刑罚处罚。同时过失犯罪在量刑时,直接根据过失犯罪的具体类型定罪处罚,不需要再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

二、过失犯罪的定罪

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可能性,它是可能危害社会的行为。

2、过失犯罪行为本身是错误行为,即属于不适当的、应当受到谴责的行为。

3、一般情况下,过失犯罪只有在造成了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时刑法才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人才承担刑事责任,所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不是表现在主观意志上,而是体现在客观效果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是过失犯罪。

第十六条规定: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后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是犯罪。

(1)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这种危害结果发生,如某甲挖坑蓄水,结果致一儿童溺水身亡,某甲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如果某甲在挖坑蓄水时同时设置了保护设施,即可避免事故的发生,但某甲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对儿童溺水身亡负有过失责任。

(2)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这种行为多发生于过于自信,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而发生,如某驾驶员驾车经过无人看管的铁路道口,火车已鸣笛警告,某驾驶员本应停车让火车过后在通过路口,但他自信能先于火车穿过路口,结果与火车发生碰撞,造成车毁人亡的结果。

过失罪如果每一致人死亡或者是伤残严重的,一般不会有太大的责任。但是还是要根据情节承担相应的责任。过失罪严重的会致人死亡,那么就是间接杀人。所以不管任何时候大家工作一定要谨慎一些,避免后期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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