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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卖淫什么罪怎么判

更新时间:2023-08-08 08:32:10作者:

国家法律卖淫什么罪怎么判

国家法律卖淫不构成犯罪是违法行为,一般会进行拘留十五天。但是如果是进行组织团队进行卖淫,或者是强迫别人卖淫,那么是属于违法行为。会判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如果是强迫未成年进行卖淫,那么虎进行加重处罚。

一、国家法律卖淫什么罪怎么判

我国刑法中没有卖淫罪,卖淫只是违法,可能受到行政处罚,但绝不是犯罪,但是我国刑法中有组织卖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为组织卖淫的人招募、运送人员或者有其他协助组织他人卖淫行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幼小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小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特定单位的人员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处理规定】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虽然卖淫并没有构成犯罪,但是也是违反了道德,一般情况下会进行劝说的,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我国是一个比较含蓄的国家,不善于做一些比较开放的事情。建议每个人都做个有道德的人,毕竟这样的风气会影响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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