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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轻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更新时间:2023-08-08 05:44:43作者:

交通事故致轻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轻伤鉴定程序实际上就是先向律师事务所或交管部门提出鉴定申请,然后凭借有关部门出具的材料证明到指定的鉴定机构开展伤情鉴定,鉴定机构受理之后只能等鉴定结果了。同时,受害者如果不通过办案部门或律所申请鉴定的话,鉴定结论就可能不被采纳。

一、交通事故致轻伤鉴定程序怎么走?

1、鉴定的委托

(1)案件主办单位为鉴定委托的主体。

(2)委托单位应审查被鉴定人提供的病历资料真实性,并在病历资料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3)委托单位必须经过认真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被伤害的客观事实,才能出具伤情鉴定委托书。

2、鉴定的受理

被鉴定人必须持有办案单位开具的伤情鉴定委托书、病历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相关的辅助检查资料(如X片、CT、MRI片等)、本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由委托单位办案人陪同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法医应及时予以受理、检验。

(2)经检查,认为提供的病历资料不齐全或尚需到医疗部门进行其他检查的,委托单位应负责督促当事人及时进行相关的检查并收集、提供完整必须的病历资料。

3、鉴定结果的出具

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委托鉴定的事项、提交鉴定的相关材料、鉴定的时间、依据和结论性意见等内容,并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通过分析得出鉴定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二、需要进行伤情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1、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2、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3、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三、交通事故后什么时候做伤残鉴定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钉) 要取出固定物后,才能做伤残鉴定。

生活中需要做轻伤鉴定的情况有很多种,可不同的意外事故致轻伤的司法鉴定时间都是不一样的,如果是打架致轻伤,基本上在24个小时之内就应该抓紧时间做伤情鉴定。可是,在交通事故中做伤情鉴定的时间就比较久一些,因为身体不恢复好是不能做司法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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