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22:55:47作者: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2、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3、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4、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发行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6)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越来越发达,骗子的手段也逐渐提高,但对于非法集资的形式主要还是通过典型的案例演变而来的,通过熟知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我们可以有效的防范,那么非法集资主要形式典型的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非法集资主要形式典型的有哪些?
根据保监会安排部署和要求,我公司系统安排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工作和宣传月活动,为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管理工作,对公司从业人员、客户、公众进行风险警示教育,提升责任意识,我部整理编辑了非法集资的典型表现形式,请各机构和公司部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特别是各机构要通过微信、邮件、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进行非法集资风险宣传警示教育。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一)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二)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三)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四)以“养老”的旗号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突出的形式: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五)是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六)互联网投资中介平台(P2P),虚构投资项目,私设资金池,违规自融自担,宣称风险备用金由银行监管但却未充分披露相关监管信息,以高息为诱饵,进行集资诈骗。
(七)通过发布媒体广告、举行财富讲座、散发传单、微信、博客、电子邮件等形式,以销售理财产品、基金产品等为载体,承诺高收益,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由这些典型的骗局我们可以知道非法集资都是利用人们的大众心理,盲目从众,认为别人也在参与的事件就一定没问题,在这里读法小编要提醒大家,涉及多数金额的事件一定要慎重考虑,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