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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众哄抢罪数额是怎样规定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07 22:49:30作者:

聚众哄抢罪数额是怎样规定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聚众哄抢数额在4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聚众哄抢数额在4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构成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具有聚众哄抢的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现在不少人会趁着混乱的时候聚众哄抢他人的财物,其实这种行为就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也就是聚众哄抢罪,而对于聚众哄抢罪来说,它的成立是有一定的数额要求的,当然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聚众哄抢罪数额是怎样规定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数额规定

1、必须达到数额较大;

2、必须有情节严重的行为;

3、必须是哄抢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人。

聚众哄抢数额在4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聚众哄抢数额在4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二、犯罪构成

1、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构成本罪。但并非是所有参加聚众哄抢的行为人,而是只有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积极参加的人才能成为本罪主体,“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哄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人员。“积极参加的”人一般是指在聚众哄抢中,积极出主意,起骨干带头作用,哄抢财物较多的。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具有聚众哄抢的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包括自己占有或者第三者占用。没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不能定本罪,实践中,有的人因与他人发生债务或财产纠纷,采用纠集多人强行夺取对方财物的方法,用以抵债,可以本罪论处。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所有权。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各种各样的公私财物。

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情节严重的行为。所谓聚众哄抢公私财物,是指三人或者三人以上联合起来,“蜂拥”抢夺公私财物。

第一,必须是“聚众”哄抢。即从人数上来看,必须是三人或者三人以上,有时可能达上百人,二人或者二人以下构不成“聚众”;

第二,必须是行为人联合行动;

第三,哄抢的对象既包括公共财产,也包括私人所有的财产

对于聚众哄抢罪来说需要满足数额较大才能立案,而这个数额较大的标准是4000元,当然如果达到数额巨大的情况的话,那么是需要被给予更加严厉的处罚的,而这个数额巨大则是4万元。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