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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行业非法集资特征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7 22:42:53作者:

私募行业非法集资特征有哪些

私募资金必须要符合以下特征:第一,私募是有组织进行募集,这个募集者必须是一个组织,而不是个人;第二,私募之前必须发起设立公司,在具备一定条件和资格时才能去募集。

我国对于非法集资犯罪一直持以严厉打击的态度,而私募资金虽然与非法集资在法律规定上不一样,但是两者在本质上有一定的联系,私募行业也带有非法集资的特征。而根据一些学者归纳,私募行业非法集资特征有三个特点,下面我们具体来看看。

一、私募行业非法集资特征有哪些?

当前私募基金涉嫌非法集资的风险事件主要有三个特点:

1、是滥用登记备案信息非法增信。不法机构利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身份,故意夸大歪曲宣传,误导投资者,借助合法经营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

2、是非法集资特征突出。以私募基金为名的非法集资案件与一般非法集资案件行为特征高度一致,例如承诺保本保收益,甚至是高额回报;通过网络媒体、遍布全国的销售网点公开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投资门槛低,期限错配,募新还旧;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投资者人数限制等。

3、是违法机构集团化经营。集团内部互联网金融、P2P、众筹、小贷、私募基金等业务相互交织、渗透,这些业务涉及银监、证监、地方金融监管等多个监管线条,单从私募基金业务本身难以看穿其非法集资本质,违法行为隐蔽性、风险传递性更加突出。

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措施有哪些?

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保护社会公众利益,证监会从健全完善监管规则、完善风险防范及处置机制、加强专项排查、加强防非宣传教育等方面入手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具体而言,证监会近年陆续出台了《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操作指引等规章制度。这些监管规则明确了具体责任,并对私募基金募集和投资运作行为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在完善风险防范及处置机制方面,证监会强化了证券基金经营机构的日常监管,统筹各方监管力量组织开展了资产管理、互联网金融和“两个加强两个遏制”回头看等多项检查并明确了监管红线,同时进一步强化了私募基金行业的风险监测和自律管理。

在此基础上,证监会牵头开展了股权众筹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私募基金风险排查和场外配资风险排查,并建立了多层次现场检查制度。目前已对近千家私募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共对8家私募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对161家采取了行政监管措施,立案稽查或者将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或地方政府的62家,基金业协会启动失联公示程序的270余家。

综上所述,根据学者归纳,私募行业非法集资特征一共有三个,包括了滥用信息增信、非法集资特征突出以及违法机构集团化等。私募行业非法集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高收入、高回报来诱惑他人筹集资金,具有明显的违法性,属于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应该进行严厉的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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