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9:35:09作者: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院规定,如果银行或者其他相关组织违法给不符合条件的人随意发放数额较大的贷款,导致银行单位和组织受到了五十万甚至更高的损失时就属于重大的损失,但是因为每个地区经济状态不一致,所以需要当地确定判断处罚的标准。
一、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院是怎么规定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最高院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50~1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重大损失”;造成300~500万元以上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上述数额标准或幅度,根据本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在本地区掌握的具体标准。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有银行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才能成为本罪主体。构成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前提是“违法”,但不存在关系人问题,只是在放贷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因此出现重大损失的后果才构成犯罪。
单位犯违法发放贷款罪的,对单位和有关个人实行双罚。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新设立的罪名,1979年《刑法》无此规定。违法发放贷款罪行为1979年《刑法》以“玩忽职守”定罪处罚,由于银行体制变化和加强金融从业人员的制约需要,设立违法发放贷款罪更为科学。
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关系人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规确定。
综上,银行在发放贷款之前是需要经过严密的调查,判断贷款者是否有能力还钱,对于没有能力的人作出的贷款申请是不可以随意受理的,因为一旦无法偿还就会对银行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所以工作人员随意发放且数额巨大就是严重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