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管制拘役的刑期有什么不同?

更新时间:2023-08-07 19:13:33作者:

管制拘役的刑期有什么不同?

管制和拘役的刑期规定是: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一、管制拘役的刑期有什么不同?

1、拘役期限的不同

期限上,管制规定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3年;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1年;有期徒刑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数罪并罚最高不超过20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上限与无期徒刑相接,下限与拘役相联,中间跨度很大,具有较大的可分性。

2、执行机关不同

管制和拘役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有期徒刑的执行机关为监狱,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3、是否关押不同

管制不需要关押;拘役需要关押,但每月可以回家1-2天;有期徒刑需要关押。

4、参加劳动的待遇不同

判处管制的犯罪人员参与劳动实行同工同酬;判处拘役参加劳动的,酌量发给其报酬;判处有期徒刑则不同,判有无期徒刑的将会无偿参加劳动,不会给其报酬,罪犯应强制接受教育和劳动改造。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是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5、对构成累犯有无影响不同

管制和拘役刑对构成累犯没有影响;而这个有期徒刑对构成累犯有影响。

二、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管制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管制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表现在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管制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管制与拘役显然是不同的司法判决类型,管理一般只涉及到民事纠纷中的行政执法范围,而拘役则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两者从量刑的轻重上可以看出具有很大的不同。另外,两者的刑期也是不一样的,管制的刑期明确要长于拘役,两者适用的犯罪事实也并不一样。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