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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货物物品罪犯罪构成要见是什么

更新时间:2023-08-07 19:10:27作者:

走私货物物品罪犯罪构成要见是什么

走私货物物品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是侵犯了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客观上的表现是违反了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的监管,主体要件也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自然人或者单位都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走私货物。

一、走私货物物品罪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外贸易管制。其对象是除武器、弹药、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毒品、固体废物以外的一切货物与物品。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枪弹等违禁品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并且本罪在犯罪目的上是牟利。

二、走私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153条、第157条规定,个人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5万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偷逃应缴税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偷逃应缴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1倍以上5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款额处理。武装掩护走私的,按照《刑法》第151条第1款、第4款规定从重处罚。

走私货物的目的其实主要就是为了偷税漏税,在我国的法律制度当中,对于走私货物物品罪的量刑最严重的是无期徒刑。不过,现在海关部门对货物的进出口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格,也希望全体法人及自然人都一定要严格遵守我国的海关监察制度。

本文标签:经济犯罪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