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8:19:01作者: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权和休息休假权利。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限制人身自由方法强迫职工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
在对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定罪之前,必须要先看看实施的行为是否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内容,要是不符合,那么就不能认定构成此罪。针对强迫劳动罪来讲,大家知道法律中规定的强迫劳动罪构成要件是什么吗?下面请跟随读法小编一起进行了解吧。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所谓用人单位,是指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劳动关系的单位。
(二)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会产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危害后果,但仍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
(三)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劳动者的人身自由,又侵犯国家劳动管理制度。劳动者作为公民其人身自由不受侵犯,已为我国宪法所明定。所谓国家劳动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劳动法》及其系列配套规章的规定,依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包括用人单位)不得侵害。
(四)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劳动管理法规,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情节严重的行为。
1、有违反劳动管理法规的行为。所谓违反劳动管理法规,是指违反国家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或者其他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2、以暴力、威胁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使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施以伤害或以杀害、伤害进行威胁等,强迫他人劳动。所谓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方法,是指采取监视、禁止出入等方法而将职工限制在一定的场所、区域内强迫他人劳动。
3、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长时间无偿强迫他人劳动的;强迫多人无偿劳动的;因强迫劳动致使发生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的;采用暴力、胁迫、侮辱等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情节恶劣的;等等。
无论是怎样的犯罪,法律中规定的构成要件的内容都是包括了四方面的,而具体的行为只有同时满足了某个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那么才能依法定为此罪,之后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追究刑事责任。关于强迫劳动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