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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行贿种类有哪几种

更新时间:2023-08-07 18:15:51作者:

刑法上行贿种类有哪几种

主要是贪污或者破坏秩序的罪刑。最常见的为贪污罪,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双方所在的单位的廉洁和公正性,更是破坏了社会的风气。对我国的国家财产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处罚这类违法人员。

一、刑法上行贿种类有哪几种

行贿罪分行贿对象分为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罪或贪污贿赂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单位犯前款罪的,对本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的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行贿罪具有怎样的特征

1、行贿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务行为的廉洁性。

2、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与受贿的形式相对应,行贿也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主动给予受贿人以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为人意图谋取的正当利益是否实现,均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二是行为人因国家工作人员索要而被动给予其财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行为人是因被国家工作人员勒索而被迫交付财物,只有在行为人获得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才能构成行贿罪。如果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此外,根据刑法第389条第2款之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也应以行贿论处。这种特殊行贿行为,理论上也称为经济行贿罪。根据法律的规定,构成行贿罪没有财物数额方面的要求,但依据1999年8月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行贿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一,行贿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第二,行贿数额不满1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向3人以上行贿的;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3、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行贿罪的主体。

4、行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犯罪目的。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制发的通知,“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指谋取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以及要求国家工作人员或者有关单位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帮助或方便条件。根据这一规定,“不正当利益”应当包括两个方面:

(1)非法利益。即违反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国务院各部门规章规定的利益。

(2)要求他人或者单位提供违法的帮助或者方便条件索取得的利益。

在我国相关的行贿案件的犯罪情节轻微的,不需要进行刑事处罚的犯罪当事人,相关的办案单位可以免除对这类人员的处罚。相关的当事人员应积极的配合我国办案机关的调查和审理,对自身的罪行进行供述。我国的办案机关在审理时可以予以减刑处理。

本文标签:贪污受贿辩护  刑法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