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7:20:44作者:
述说相应的事实和具体情况,无论公诉人如何坚持,都无法提供被告人继续实施犯罪行为而不能得逞和被告人不具备犯罪条件、机会和可能的证据。对于犯罪中止,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本案危害后果十分轻微。做有益己方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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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律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极其恶劣的犯罪,最高情况下可以直接判处行为人死刑。但在庭审过程中,刑辩律师可以进行从轻量刑的辩护,此时就需要写一份故意杀人罪从轻量刑辩护词,接下来我们一起看看该如何写这个辩护词。
故意杀人罪从轻量刑辩护词
审判长、陪审员:
XX律师事务所接爱烟台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指派我担任XXX故意杀人一案的辩护人,本人通过查阅案卷、会见被告人以及参加刚才的法庭调查、质证,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不持有异议,现仅就本案被告人犯罪的成因与动机、心理状况以及量刑等方面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被告人在故意杀人罪中,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侦查机关的《讯问笔录》证明:被告人在2006年10月29日被警方抓获后,当日即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且几次讯问前后供述连贯,能相互印证,从而使得案件的侦破和审理始终处在一个主动的环境中。同时,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又系初犯,平日生活中表现一贯尚好,未有前科劣迹,建议合议庭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二、被告人的犯罪的动机与成因
被告人XXX与前妻B离婚的主要原因是怀疑被害人与本案另一被害人本村村民C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二人经常为此事发生争吵打架,并导致离婚。离婚后,被害人B与C公开关系,并于2006年结婚。被告人与被害人同居一村,家庭的破裂,他人议论,心里的屈辱,使被告人必然产生强烈的报复心里。辩护人认为这是导致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的主要动机。
被告人曾有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现在是妻离子散,孤寂一人生活,被告人只是一个农民,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又生活在相对闭锁的农村,心里的郁闷没有排解和倾诉的渠道,长期积累的不良情绪不能够得到宣泄,与人又缺乏有效的沟通。在这种情况下,极易产生心理危机并走向极端。被告人只想报复被害人,并不想杀害她,只是在酒精的作用下意志能力受到限制,才造成了如此严重的后果。尽管酒后实施犯罪不影响刑事责任的承担,但显然具有某种能够理解的因素,主观恶性不深。
三、根据我国的刑事司法精神和死刑政策,国家目前在大力控制死刑,提倡减少死刑数量。同时《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客观危害后果极其严重、主观恶性极大的犯罪分子。
被告人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长期怨恨的积累,导致心理发生了严重扭曲和变态,并最终酿成了一场悲剧,犯下了不可挽回的错误,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被告人为泄一己之私愤,逞一时之快意,给两位被害人的家庭造成了莫大的伤害,同时也害了自己,累及自己的父母、儿女和亲人,这都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然而,在谴责被告人的同时,也应当给予一定的理解,毕竟前有因、后有果,被告人在得知被害人结婚后,并没有立即加害,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仇恨越积越深,才最终导致了惨剧的发生,可以推论,被告人一直在遭受巨大的精神折磨,并最终导致心灵的崩溃和理性的丧失。另外,被告人的暴力行为仅针对个体,对社会群体没有敌意,不会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虽然其行为后果严重,但不属于主观恶性极大。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一条生命离我们远去了,我们是否还要送走另一条生命,8岁的女儿已经失去了母亲,是否还要失去父亲,年迈的父母已年届70,是否还要再忍受丧子之痛?虽然说“杀人偿命”,古今一理,但是刑事制裁的本意是既要惩罚,更要教育,被告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应当以自己的行动来赎罪,应当用自己的余生去忏悔,简单的“一死了之”,未必就是最好的选择。我们欣喜地看到,被告人已经明确表示愿意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考虑到本案的起因和上述情况,考虑到被告人上有老下有小,我恳请合议庭能适当从轻量刑,给予被告人一个为自己赎罪的机会、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辩护人:XX
年 月 日
以上就是读法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份故意杀人罪从轻量刑辩护词的内容。如果是涉嫌刑事犯罪的话,最好委托律师进行辩护,此时律师更清楚该如何进行辩护才能争取最大的利益。必要时,你可以通过读法网址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