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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罚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3-08-07 17:20:32作者:

开设赌场罪罚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赌资累计在五万元以上者,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第303条之规定,涉嫌赌博罪或者为开设赌场罪,依法要追究刑事责任。赌资在十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赌博不是一种娱乐,而是具有极大危害性的一项群体活动。赌博不仅能使一个人家破人亡,还会严重危害一个国家的稳定性,所以开设赌场就显得尤为可憎。那么开设赌场会受到哪些处罚呢?开设赌场罪罚金标准又是什么呢?网站读法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所以

开设赌场罪不仅会受到刑事处罚,还会处以罚金的处罚,这是在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

一、开设赌场罪罚金标准

开设赌场罪判处罚金是必然的,而并非是选择性的,即只要是认定了开设赌场罪,必定判处罚金。罚金成年人起点为一千元,未成年人为五百元。未规定最高上限。即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赌资、违法所得的多寡、社会影响等等)自由裁量。

二、开设赌场罪认定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比较

我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上述法律条文内含了两个罪名: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

所谓聚众赌博,是指组织、招引多人进行赌博,自己从中抽头渔利。这种人俗称“赌头”,赌头本人不一定直接参加赌博。

所谓以赌博为业,是指嗜赌成性,一贯赌博,以赌博所得为其生活来源,这种人俗称“赌棍”,这里要注意赌博行为的时间延续性和长期性。在具体认定上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所谓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

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 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

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开设赌场罪罚金的标准需要根据案件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所以我们可以知道,开设赌场罪一旦认定,不但会受到刑事处罚,还会被处罚金,但罚金的多少还是得根据具体的案情才能衡量。但开设赌场罪罚金标准最低是成年人一千元,未成年人伍佰元。您可以将具体的案情与我们读法网站上的律师们进行交流,以求更好的解答。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