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15:57:01作者: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1、非法拘禁罪与非罪的界限2、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
非法拘禁是指通过不合法的手段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在达到某种程度的时候就会构成非法拘禁罪。那么大家知道非法拘禁罪的定义是怎样的吗?实践中,该如何对非法拘禁犯罪进行认定?读法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非法拘禁罪的定义是怎样的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自由权。本罪侵害的对象,是依法享有人身权利的任何自然人。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身体自由的行为。
3、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一般公民。
4、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以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
二、如何认定非法拘禁罪
(一)非法拘禁罪与非罪
1、划清一般非法拘禁行为与非法拘禁犯罪。非法拘禁行为,只有达到相当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因此,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动机为私为公、拘禁时间长短等因素,综合分析,来确定非法拘禁行为的性质。
2、划清违法拘捕与非法拘禁罪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违法拘留、逮捕是违反拘留、逮捕法规的行为,一般是司法人员在依照法定职权和条件的情况决定、批准、执行拘捕时,违反法律规定约有关程序、手续和时限,并不具有非法拘禁的动机和目的。如:一般的超时限报捕、批捕;未及时办理、出示拘留、逮捕证;未依法及时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等等,都不构成非法拘禁罪。因为各种客观因素造成错拘、错捕的,也不构成犯罪。
(二)非法拘禁罪与刑讯逼供罪的界限
两者都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的犯罪,实践中往往互相牵连,容易混淆。两者的区别在于:
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是一般主体;后者只能是国家司法工作人。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是一般公民;后者只能是被控有违法犯罪行为的犯罪嫌疑人。
3、犯罪行为表现和目的不同。前者是以拘禁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后者是对犯罪嫌疑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如果两罪一起发生,互有关联的,一般应按牵连犯罪从一重罪处理。非国家工作人员有类似“刑讯逼供”等关押行为的,不定刑讯逼供罪,可以非法拘禁罪论处。
三、非法拘禁罪如何处罚
犯非法拘禁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侵犯的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是一种法律所不容许的行为,构成刑事犯罪的,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一般情况下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涉嫌该罪的后果还是非常严重的,最好是委托读法网站专业的辩护律师作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