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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轻微伤不赔偿后果是怎样的

更新时间:2023-08-07 13:21:06作者:

打架轻微伤不赔偿后果是怎样的

打架轻微伤不赔偿后果是怎样的,轻微伤属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这是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也就是说肯定不会被判刑。但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不赔偿的话,会被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现在的人一冲动,总是会因为一些小事情双方就大打出手,但其实这并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甚至还会因为打架让自己身陷囹圄。而打架造成了对方伤害的,自然也需要作出赔偿。不过现实中有的人却拒绝赔偿,这个时候就会产生一定的后果。那么打架轻微伤不赔偿后果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打架轻微伤不赔偿后果是怎样的

轻微伤属于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形,这是法定不起诉的情形,也就是说肯定不会被判刑。但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不赔偿的话,会被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二、行政处罚程序是怎样的

1、调查取证

《行政处罚法》36、37条规定: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2、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有关权利

《行政处罚法》32、41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3、听取陈述、申辩或者举行听证

《行政处罚法》32、41、42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如果当时人要求举行听证,并且确实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机关应当举行听证会。

4、处罚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38、39、40条规定,经过上述三个程序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在看完了上述内容之后,大家应该清楚打架轻微伤不赔偿后果有哪些了吧。此时造成的是轻微伤,尚不构成犯罪。但要是造成了轻伤或者重伤,甚至导致了对方死亡的话,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在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刑事方面的责任。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