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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死刑的犯罪罪名还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7 13:13:29作者:

刑法中死刑的犯罪罪名还有哪些

我国刑法中有68个罪名涉及死刑 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危害公共安全罪(14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6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贪污贿赂罪(2——3%)渎职罪军人违反职责罪(12——18%)。

虽然,现在大多数的国家和地区都取消了死刑处罚,但在我国尚还保留的有死刑,不过也在逐渐的取消死刑处罚的罪名了。每一次修正案的出台,其实都有部分罪名的死刑处罚被取消。那就现在来看,刑法中死刑的犯罪罪名还剩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

刑法修正案九对集资诈骗罪等9个罪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这9个罪名是: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伪造货币罪,集资诈骗罪,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战时造谣惑众罪。

现在我们就来看一下,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哪些罪名是可以判处死刑的。修正案九生效前,刑法还有55个罪名可以判处死刑,废除其中的9个,最终刑法能够判处死刑的罪名剩下46个。

(注意:小编将此次删除的死刑罪名一并列出,红色字体为删除死刑的罪名)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7个)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14个)

8.放火罪

9.决水罪

10、爆炸罪

11.投毒罪

12.投放危险物质罪

13.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4.破坏电力设备罪

15.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16.劫持航空器罪

17.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18.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

19.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20.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21.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危险物质罪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个)

22.生产、销售假药罪

23.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24.走私武器、弹药

25.走私核材料罪

26.走私假币罪

27.伪造货币罪

28.集资诈骗罪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5个)

29.故意杀人罪

30.故意伤害罪

31.强奸罪

32.绑架罪

33.拐卖妇女、儿童罪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1个)

34.抢劫罪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个)

35. 暴动越狱罪

36.聚众持械劫狱罪

3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38.组织卖淫罪

39.强迫卖淫罪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2个)

40.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41.提供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2个)

42.贪污罪

43.受贿罪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10个)

44.战时违抗命令罪

45.隐瞒、谎报军情罪

46.拒传、假传军令罪

47.投降罪

48.战时临阵脱逃罪

49.阻碍指挥人员或者值班、值勤人员执行职务罪

50.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罪

51、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52、 勾结敌人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罪

53、盗窃、抢夺武器装备或者军用物资罪

54、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罪

55、战时在军事行动地区,残害无辜居民或者掠夺无辜居民财物罪

自《刑法修正案九》我国又取消了9个罪名的死刑处罚后,现在刑法中死刑的犯罪罪名仅仅只有46个了,照这样的趋势,其实不久的将来,我国保留的死刑罪名其实就会越来越少。但在对死刑罪名进行取消的时候,其实还是要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才行,不能盲目的去跟风。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