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05:07:01作者:
战时逃避征召罪的具体过程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本罪的客体要件是侵害到了国家的兵役管理秩序,客观方面的表现是在作战时期逃避征召,犯罪主体很特殊,只能是预备役人员,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故意。
一、战时逃避征召罪具体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在战时,且为国家的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而仍故意拒绝或逃避。如果他人把征召说成是某种另外的活动,欺骗行为人致使其相信而事先逃避的,则行为人的逃避行为则不构成犯罪。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
二、战时逃避征召罪的判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七十六条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战时逃避征召罪的追溯时效是多久?
战时逃避征召罪的追溯时效是5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根据规定,作战时期逃避征召的话,是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而且作战时期也并不是有些民众所理解的打仗,国家因为某些事项进入紧急状态之后,也属于作战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