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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核材料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更新时间:2023-08-07 05:06:51作者:

走私核材料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构成走私核材料罪的处罚标准是3年以上到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本罪的规定,如果走私核材料情节特别严重,嫌疑人是有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并可以没收嫌疑人个人全部财产。

一、走私核材料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走私核材料罪既遂处罚标准是3年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核材料,是根据走私物品的性质来认定其达到情节严重从而构成走私犯罪的,所以构成本罪,对所走私物品的数量没有要求。只要走私上述物品,其行为本身就可视为情节严重,原则上均应以犯罪论处。

二、涉嫌私核材料的嫌疑人享有哪些辩护权?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回避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走私核材料本身就是行为犯,只要有走私核材料的行为,不管走私数量是多少,也无论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以走私核材料罪定罪。科研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走私核材料的话,肯定要从重处罚。

本文标签: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