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定》适用于()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
2023-02-04
更新时间:2023-08-07 04:29:39作者:
所谓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他人财产,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行为。诈骗罪具有以下两个构成要件,1、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2、客观上采取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手段骗取他人财产的行为。
构成诈骗罪要求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而此时需要由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意图才行,现实中对诈骗罪的非法占有进行认定,其实也是比较困难的一件事情,毕竟这属于人的主观心态,行为人很有可能找各种理由撒谎说自己并没有非法占有的意图。那究竟对诈骗罪的非法占有该怎么认定呢?下文中读法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作详细解答。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影响到是否构成诈骗。因此,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常常是诈骗案件辩护的关键。在笔者办理的数起诈骗案件中,笔者均是抓住这个关键实现辩护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释放。
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属于主观方面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采用推定的方式来认定。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在长沙召开的全国法院审理金融案件工作座谈会上形成的会议纪要对金融犯罪案件中认定“非法占有目的”作了明确的规定,此规定虽然是针对金融诈骗案件,实际上对于普通诈骗和合同诈骗也可以参照适用。上述纪要规定:
根据司法实践,对于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1)明知没有归还能力而大量骗取资金的;
(2)非法获取资金后逃跑的;
(3)肆意挥霍骗取资金的;
(4)使用骗取的资金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6)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以逃避返还资金的;
(7)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返还的行为。但是,在处理具体案件的时候,对于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不能单纯以财产不能归还就按金融诈骗罪处罚。
在诈骗案件的辩护实务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应当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避免单纯根据损失结果客观归罪,也不能仅凭被告人自己的供述,而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认定时,必须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也就是必须有确实、充分的证据才可以认定,具体可以从以下三方考察:
一、证据能否证实行为人通过诈骗的方法非法获取资金,造成数额较大资金不能归还;
二、证据能否证实行为人存在上述纪要中罗列的7种情形;
三、是否在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诈骗罪属于侵犯他人财产罪当中的一种,但此时与抢劫罪相比,肯定是没有那么严重的,而与盗窃罪相比的话,此时往往是让被害人心甘情愿的交出自己的财物。但不得不说,随着现在高科技技术的发展,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也发生了变化,电信诈骗、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而我们只要加强自身的防范意识,才能更好的保护自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