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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关押多长时间再起诉?

更新时间:2023-08-07 03:50:50作者:

检察院关押多长时间再起诉?

检察院一般关押三个月左右起诉,法律上对于起诉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涉及到犯罪事实难以认定的,或者相关情况还需要进一步审查认定的,则可以延长一个月的时间来进行起诉处理。

一、检察院关押多长时间再起诉?

检察院一般关押三个月左右,对于关押时间最长的这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其触犯的法律是比较严重的,但是若其关押的时间已经届满,但是检察院依旧不能批准逮捕的请求,此时需要释放该被关押的公民,否则就会触犯超期关押的相关规定。被检察院关押后,看是否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如果没有拘留或者逮捕,检察院一般是24小时内放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二、检察院的职能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定的的法律监督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主要任务是领导地方各级人民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其主要职责是:

(一)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确定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四)依法对贪污案、贿赂案、侵犯公民民主权利案、渎职案以及认为需要自己依法直接受理的其他刑事案件进行侦查。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侦查工作。

(五)对重大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起诉工作。

(六)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开展民事、经济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监所派出检察院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八)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九)对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在行使检察权作出的决定进行审查,纠正错误决定。

(十)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

(十一)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和检察建议;负责职务犯罪的法制宣传工作;负责全国检察机关对检察环节中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

(十二)受理对贪污、贿赂等犯罪的举报,并领导全国检察机关的举报工作。

(十三)提出全国检察机关体制改革规划的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国检察机关的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

(十四)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检察院根据其司法职能是可以对公安机关提交的相关犯罪事实以及犯罪证据进行审查起诉的,但相关情况也需要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合法的判定处理,特别是对于犯罪事实严重的情况下,所需要审查的时间也就会延长,具体情况结合实际来认定。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