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审查起诉阶段结案报告书包括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3-08-07 03:34:05作者:

审查起诉阶段结案报告书包括哪些内容

审查起诉阶段结案报告书包括的内容有标题,引语,正文和尾部。结案报告书的内容都是比较严谨的,比如说在引语当中就要说明案件的名称,审查起诉的起止时间,正文部分应该有审查起诉的具体情况,人民检察院的处理意见,结尾部分还要对案件的全部事实进行综合性的归纳。

一、审查起诉阶段结案报告书包括哪些内容?

1、标题

在文书顶端正中,一般由“案件名称十文种”组成。

2、引语

说明案件名称、预审的起止时间,接着常用“现将情况汇报如下”过渡。引言要首先写明文书的名称和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若是集团犯罪,在标题中要写出集团首犯或主犯的姓名。若为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要依据他们在案件中的主从作用不同,按主、从顺序排列,逐人写清。若为一名或数名犯罪嫌疑人涉嫌多种罪名的,一般要把犯罪性质严重或为主的罪名写在前面,按主从顺序排列。

3、正文

这部分内容是结案报告的写作重点,要写清楚逮捕的理由和根据、犯罪事实和处理意见等内容。

逮捕的理由和根据。首先写明发案及现场勘查、调查情况。然后写明破案的简要经过和对案件的简要分析、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何种强制措施及其理由和根据。犯罪事实要详细写明审理结果,即犯罪时间、地点、手段、原因、后果、动机和目的,以及有关证据。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有无自首、坦白、立功或隐匿事实、证据、拒不认罪等情况。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写清楚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作用和应负的具体罪责,分别提出处理意见。若有的犯罪嫌疑人除参加共同犯罪外,还有其他罪行的,也应在此交待清楚。若预审后,被指控的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被否定或情节与指控内容有重大不同,应写清楚查证事实真相的具体过程,并提供有关否定或变化的证据,作为否定案件的依据。若案件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在预审期间提出附带民事诉讼,也要将其诉讼请求摘要写明。

4、尾部

对案件的结论和处理意见。首先对案件的全部事实进行综合归纳,根据我国《刑法》有关条款及其他法律的规定,揭示犯罪性质、后果、罪名和应当从严或从宽的条件。然后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和对案件中扣押物品的处理意见。最后由承办案件的侦查预审人员签名并注明制作文书的日期。

结案报告是律师在代理的诉讼案件完结之后写给律师事务所的书面工作报告。结案报告是律师参加一项诉讼活动之后,总结办案经验教训与心得,并全面展示自己工作成绩的文书,也是律师事务所考查律师水平与成绩的重要依据。在撰写结案报告过程中,律师应当认真回顾参加该项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分析自己在这一过程中的思路、行为、对策,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从而使自身素质与办案水平得到提高。

二、什么是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是指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阶段,为了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认的犯罪事实和证据、犯罪性质和罪名进行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诉讼活动。它是实现人民检察院公诉职能的一项最基本的准备工作,也是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一项重要手段。因此,它对保证人民检察院正确地提起公诉,发现和纠正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其主要内容是:对移送审查的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进行监督,纠正违法情况;复查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申诉;对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而要求复议、提请复核的进行复议、复核。

结案报告书几乎伴随刑事案件的每一重要阶段,在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结束之后,公安机关也会制作结案报告书,结案报告书不是普通民众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己能够写好的文书。一般情况下,我们也都根本不会接触到结案报告书,律师在代理完一起刑事案件之后,也会制作结案报告书的。

本文标签: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