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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起诉的最新规定应具备哪些条件?

更新时间:2023-08-07 02:58:55作者:

免予起诉的最新规定应具备哪些条件?

免予起诉的最新规定应具备的条件有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免予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以免除刑罚的被告人作出的免予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刑事责任的决定。

免予起诉的最新规定应具备哪些条件?

免予起诉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

① 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②被告人具有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指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

可以免除刑罚包括以下9种情况:

① 在中国领域外犯罪,依刑法应负刑事责任,但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

②聋哑人或盲人犯罪的。

③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过当)。

④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的(避险过当)。

⑤预备犯罪的。

⑥中止犯罪的。

⑦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的从犯。

⑧被胁迫、被诱骗参加犯罪的。

⑨犯罪较轻自首的,或虽犯罪较重但在犯罪后自首并有立功表现的。

免予起诉的案件,必须制作免予起诉决定书。免予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将免予起诉决定书交给被告人及其所在单位,以及被害人、移送起诉的公安机关。被告人如果在押,应当立即释放。被害人或被告人如果不服,可在收到免予起诉决定书后 7 日内向人民检察院申诉 ,人民检察院应将复查结果告知被害人或被告人 (见不起诉)。1996年 3月通过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不再有免于起诉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 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免于起诉我国也是出了相应的规定,只有符合了条件才能进行这一行为,对于此行为,必须要得到执法人员的认可,确实放出去之后对社会没有危害才可以,所以,我国的法律条款有很多,就要看自己是符合哪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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