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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处过拘役再犯能判缓刑吗

更新时间:2023-08-07 02:38:51作者:

判处过拘役再犯能判缓刑吗

拘役再犯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判处缓刑的,特别是当事人在拘役刑罚执行完毕以后的5年之内又犯罪,而且新的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那么当事人就是累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明确规定,对累犯不能判缓刑。

一、判处过拘役再犯能判缓刑吗?

判处过拘役5年内再犯且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不能判缓刑,因为累犯不适用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拘役的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 【拘役的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缓刑期间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其实,判处缓刑除了要考虑犯罪情节之外,要确认了罪犯没有再犯罪的危险才能判缓刑,可是,犯罪嫌疑人接二连三的有犯罪行为,即便犯罪情节轻微也不适用于缓刑,否则对社会及其他人还是很容易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本文标签:刑事处罚辩护  刑罚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