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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批捕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3-08-07 00:09:46作者:

申请批捕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申请批捕意见书的内容主要有当事人信息、犯罪事实认定、有关证据、申请批捕意见、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一般由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根据犯罪事实的认定情况来进行出具。

一、申请批捕意见书的内容有哪些?

×××(侦查机关名称):

你×××(侦查机关简称和文号)号提请批准逮捕书移送的犯罪嫌疑人×××(姓名)涉嫌×××(案由)一案,本院经审查认为:

你×(侦查机关简称)提请批准逮捕书未列明的犯罪嫌疑人……(写明需要追捕的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及年龄),有证据证明有下列犯罪事实:……(围绕犯罪构成及情节写明需要追捕的人实施的犯罪事实,之后写明上述事实的主要证据)。上列犯罪嫌疑人××x(姓名)的行为已触犯刑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第x条的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有逮捕必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立即依法逮捕。请你×(侦查机关简称)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本院审查批准逮捕。

年 月 日

(院印)

二、逮捕意见书的作用

一份好的《审查逮捕意见书》不仅要能达到“意见书在手如同卷宗在手”的总要求,而且还要能体现案件的侦查过程、审查逮捕工作过程,尤其是承办人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取舍、认定过程。做到这一点就要在审查撰写过程中,把握好三种关系:其一是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与被害人陈述的关系。其二是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及被害人陈述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其三是证据与证据之间的关系。总之,只有认真审查,正确把握上述三种关系,去伪存真,在三者之间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加以对比、分析,并得出逻辑性的结论,才能发挥出《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应有的作用。

在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在立案侦查后,需要通过对获得的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如果认为需要对犯罪分子进行逮捕的,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批捕,而公安机关是没有决定权的,必须在检察机关审查后,如果确定符合批捕条件的,才可以进行合法的逮捕。

本文标签: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