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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诉法简易程序审限是多久?

更新时间:2023-08-06 23:54:04作者:

刑诉法简易程序审限是多久?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刑诉法中基本上都是关于司法领域的各个机关所必须遵循的某些程序上的规定,所以只要是涉及到刑事的诉讼往往都需要借助刑诉法的规定来体现合法性,而某些简单的案子一般都是适用刑诉法中的简易程序的,那么,刑诉法简易程序审限是多久?

一、刑诉法简易程序审限是多久?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相关知识:

刑事审判审限,顾名思义,即案件立案到审判的期限,共分为三个阶段。【第一审审限】、【第二审审限】、【再审审限】。

刑事案件审判审限对于实现司法效率有重要意义,可以避免官司久审不判、一拖再拖的现象,减少当事人的负担和讼累,提高司法审判机关结案率,都有重要意义。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经作者整理,刑事案件的审限如下:

【第一审审限】

第二百零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二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审审限】

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二个月以内审结。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再审审限】

第二百四十七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通常来讲,司法资源的有限性是不允许一个诉讼活动长期的拖延下去而耽误了其他公民的合法诉讼权利,所以规定了简易程序本来就是为了方便审理简单的案件,而时间的限制也进一步提高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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